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买房有土地使用证吗,该怎么办理?

  对于大多数的置业者来说办理房产证是必要的,毕竟只有持有房产证才拥有房屋的所有权。而土地使用证是土地使用者拥有合法处置所有权范围内土地的凭证,但仍有不少的置业者手中并没有房屋的土地使用证。那么买房有土地使用证吗?没有的话该怎么办理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一一作解答。
   一、买房时所需审查的证件
  1、国有土地证书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书
  4、开工许可证
  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
   二、房屋土地使用证的办理
   1、需提供资料:
   (一)房改房
  (1)土地登记申请表。1份(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
  (2)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审批。(复印件1份)
  (3)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1份,其中分层分户平面图2份)
  (4)申请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5)换购房登记的需提交原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6)属共有产的需提交房屋共有人产权证。(复印件1份)
   (二)商品房、拆迁安置房、私房转让
  (1)土地登记申请表。1份(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
  (2)购房合同书或拆迁协议书。(复印件1份,其中拆迁前已领取土地证的须交回原证)
  (3)房屋所有权证(属共有产的需提供房屋共有人产权证)。(复印件1份)
  (4)契证。(复印件1份)
  (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6)产权人为单位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公章)
  注:
  (1)属委托办理的,须提供土地登记委托书(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委托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属赠与、继承的须提交公证书,并收回原土地证(已领取土地证的)。
  (3)属交易房的,须提交转让协议书、出让合同及交款发票并收回原土地证原件。转让方未办土地证的需提交原权源资料。
   2、服务程序
  (一)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到国土资源局办证大厅受理登记。
  (二)资料审查。拟经办意见、初审、审核、审批、注册、填卡、缮证。
  (三)凭《土地信息中心办文回执单》及个人身份证缴费、领证。
  置业者手中必须同时持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才算合法的拥有房屋的所有权,故而买房有土地使用证吗是肯定的,置业者在买房前需要查看房地产的土地使用证后才可购买。在买入房屋后,置业者需要携带相关的证件材料到土地管理局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手续。
  
  
  
总结:对于大多数的置业者来说办理房产证是必要的,毕竟只有持有房产证才拥有房屋的所有权。而土地使用证是土地使用者拥有合法处置所有权范围内土地的凭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在试用期内单位辞退员工是否应该赔偿?
      在试用期内,企业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这项权利的行使是有条件的,即用人单位需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如《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


·轻伤二级有前科可以判缓刑吗?
      轻伤二级有前科可以判缓刑吗?1、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判缓刑的刑期条件,但如果属于累犯则不能判缓刑。2、如果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判缓刑的概率会高一些。3、能不能判......


·三级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三级医疗事故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等于伤残等级(三级即为0.8)乘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


·法律上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否仍有效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否仍有效在实践中,当事人因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发生纠纷时,许多人以双方所签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没有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作为抗辩理由而主张其无效,专利机关和司法......


·签买卖合同?
      签买卖合同有哪些要注意的签订买卖合同是日常市场交易中最常见的一种活动,对于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一些细节和条款,我们要慎之又慎,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那么,在法律上,买卖合同究竟应该......


·员工入职隐瞒怀孕违法吗?
      员工入职隐瞒怀孕违法吗员工怀孕是其个人隐私,此不属于劳动者必须如实说明的内容,其有权不予告知,且怀孕是女性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是基本人权。用人单位辞退入职时隐瞒怀孕的员工合法吗不合......


买房有土地使用证吗,该怎么办理?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