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非法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行政处罚规定

  现如今,随着科技与网络越来越快速的发展,个人信息遭到泄露的事件也频频发生。我国规定了非法泄露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会构成犯罪,但如果情节比较轻微,虽然不会构成犯罪但会受到行政处罚。我们和您一起了解一下非法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行政处罚规定。
  一、非法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行政处罚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九条:“ 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泄露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单位有前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有前两款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二、非法泄露公民个人信息怎么认定?
  (一)公民个人信息
  公民个人信息指反映公民个人生理及身份特征、社会生活经历及家庭、财务状况,也包括公民在社会生活过程中取得、采用的个人识别代码。具有以下特征:
  1、与公民个人直接相关,能够反映公民的局部或整体特点;或是一经取得、使用即具有专属性。前者如公民的出生日期、指纹等,后者如身份证编号、家庭住址、实名注册的手机号码等。
  2、具有法律保护价值。公民个人信息承载了公民的个体特征,甚至各项权利,如果任由他人泄露、获取,必然导致公民时刻处于可能遭受侵害的危险状态。
  3、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不以信息所有人请求为前提。除非基于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需要或信息所有人的意愿,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无权泄露、获取其个人信息。
  (二)非法手段则应该:
  1、是违背了信息所有人的意愿或真实意思表示;
  2、是信息获取者无权了解、接触相关公民个人信息;
  3、是信息获取的手段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或社会公序良俗。
  情节严重会构成犯罪承担刑事责任。虽然我国法律对非法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人员有相关的处罚规定,但事实上,金额小,影响也较小的泄露行为很难被发现,所以在日常生活中,个人要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对一些比较重要的信息不能随意在网络上填写,以免遭受损失。
  
  
  
总结:现如今,随着科技与网络越来越快速的发展,个人信息遭到泄露的事件也频频发生。我国规定了非法泄露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会构成犯罪,但如果情节比较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员工经常请假辞退后要赔偿吗?
      员工经常请假辞退后要赔偿吗?一、员工经常请假辞退后要赔偿吗?员工经常请假辞退后不需要赔偿。因为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1)在试用期内被证......


·判刑要经过哪些部门
      判刑要经过哪些部门刑事案件有三个阶段,其一是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然后是人民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最后是人民法院的审判阶段。由此可以看出,判刑要经过公安机关、检察院以及法院三个部门,......


·劳动合同无效由谁认定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有效力的,有效的劳动合同能够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当然劳动合同无效就会引起纷争。那么,劳动合同无效由谁认定的呢?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关于劳动合同效力认定......


·著作权继承五十年后怎么办?
      著作权继承五十年后怎么办?著作权继承五十年后继承者将不得再继续享有该著作权,著作权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著作权期限届满,著作权丧失,作品进入公有领域。中国公民、法人或非法......


·被查到的酒驾可以撤案吗?
      被查到的酒驾可以撤案吗?一、被查到的酒驾可以撤案吗?不能撤案,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这是公诉案件,不是自诉案件,是否立案由公安机关决定,受害人谅解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较轻......


·私生子之后结婚算重婚吗?
      私生子之后结婚算重婚吗?不算,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的现象,包括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重婚罪,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中的一个: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


非法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行政处罚规定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