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企业对外举债需要注意什么

  企业对外举债需要注意什么 一、企业对外举债需要注意什么
  在经济生活中,企业可能会通过各种途径对外举债,以获得充足的现金流。但是,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非法集资罪,因此,企业在对外举债中应当避免被认定为非法集资。
  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它具有如下特点: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以及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
  (二)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还包括以实物形式或其他形式;
  (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
  (四)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
  因此,根据上面对非法集资的认定,企业在对外借款中应当防止出现非法集资的情况。
   二、怎么确定企业借款的利息
  民间借贷合同属于民事行为范畴,利息可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但是,根据商业银行法、银行监督管理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因此,双方可以约定利息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希望对企业借款有所帮助。在这里要提醒企业借款人的是:企业之间的借贷是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借贷行为。企业对外举债很容易被认定为非法集资,因此,建议企业借款时最好请专业的债权债务纠纷律师协助解决,避免因借款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总结:企业对外举债需要注意什么一、企业对外举债需要注意什么在经济生活中,企业可能会通过各种途径对外举债,以获得充足的现金流。但是,我国刑法明确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只要抓住对方婚外情的证据就能多分财产吗
      只要抓住对方婚外情的证据就能多分财产吗一、只要抓住对方婚外情的证据就能多分财产吗1、通常婚外情的证据,分为三大类:第一种是一般婚外情相关证据。包括一般的婚外性行为、婚外恋;第......


·南京司法鉴定伤残鉴定有后期治疗费吗?
      在与人身伤害有关的诉讼过程中,会涉及到对受害者进行伤残鉴定,从而确定诉讼中应赔偿的金额。受害者在病情基本稳定之后就可以申请伤残鉴定,但即使病情基本稳定,后续也需要继续治疗,那么,南......


·劳动法中关于代通知金有分类有几种?
      劳动法中关于代通知金有分类有几种?代通知金有两种,第一种北京市的“代通知金”是在《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中的第40条、第47条规定,是终止劳动合同代通知金。终止劳动合同代通知金是指......


·关于充值卡非法集资相关规定有哪些?
      非法集资从字面意思上来看其实就是指非法的筹集资金,充值卡非法集资其实跟公司非法集资是一个道理,不管怎么来说都是这样,以不合法的方式筹集资金用于自己的经济需要,但是非法集资要构成犯罪......


·一、双方均起诉离婚如何处理?
      一、双方均起诉离婚如何处理?1、夫妻双方对于婚姻关系享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丈夫可以起诉妻子,妻子也可以起诉丈夫,因此,只要当事人的起诉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就应当受理。2、当事人起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换押多少天?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换押多少天?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换押多少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换押的天数方面的时间规定并没有明确的说明,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变更刑事诉讼程序的,均应办理换......


企业对外举债需要注意什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