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有效遗嘱的房产应该怎么分
没有有效遗嘱的房产应该怎么分一、没有有效遗嘱的房产应该怎么分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那么,没有遗嘱的,想要继承房子的话,应该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按照法定继承,应该首先确定继承的顺序。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例如如果想要继承房子的,家里面还有配偶、子女、父母的,那么这辆车子就该这三类主体平分,以此类推,顺序在上的上面继承,没有的就往下面顺位。同一顺位的,就都有权分得车子。
二、遗产继承份额的相关内容
1、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5、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实践中,对于没有有效遗嘱的房产,自然就不能按照被继承人的
意愿进行继承了。此时只能通过法定方式来对房产进行分配处理。首先需要区分一下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没丧失继承权或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下,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实际对房产进行继承,通常是在各个继承人之间均等的继承。要是有特殊情况下的话,则可以对个别继承人进行特殊照顾,即多分一些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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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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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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