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债务人没有还债能力该怎么办

  债务人没有还债能力该怎么办 一、债务人没有还债能力该怎么办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有两种不同的情况:
  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二、债务人死亡债务怎么办
   1、债务人的配偶承担偿还责任的情形。
  债务人的债务属于夫妻共有债务的,死亡债务人的配偶负有偿还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根据反向解释规则,夫妻实行共同财产制或虽实行个人财产制但第三人不知道其约定的,均为夫妻共同债务。
   2、债务人的遗产继承人承担债务的情形。
  死亡的债务人有继承人并且继承人继承了其财产的,应当对债务人生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但是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的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除非继承人自愿偿还,否则不承担清偿责任。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也就是说,继承人是否承担偿还责任的事实基础是其是否继承了遗产。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有时碰到借款人没钱或者死亡的情形,债权人就不知道怎么办了。所以债权人要知道债务人无力还债怎么办,以及债去人死亡债务怎么办。到时候根据自己碰到的具体情形,采取具体的讨债策略。如果债权人不知道自己遇到的情形该怎么应对,可以来电咨询一下律师。
  
  
  
总结:债务人没有还债能力该怎么办一、债务人没有还债能力该怎么办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诈骗罪自首派出所受理么
      诈骗罪自首派出所受理么?对于这个问题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要弄清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白什么是诈骗罪以及派出所受理案件有哪些,接下来,将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相关的分析,感兴趣的朋友可......


·根据最新婚姻法规定婚后几年算共同财产?
      当代社会,对于很多人来说他们结婚之后会比较关注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些人会认为结婚之后会取得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您都想了解一下根据最新婚姻法规定婚后几年算共同财产?那......


·申请发明专利需要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发明专利需要的条件有哪些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必需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一)新颖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


·父子关系证明怎么开?
      很多人都认为父子关系是与生俱来的,并不需要证明,这显然犯了一个想当然的错误,就我国的户籍管理制度而言,我们出身即有一个代表着个人身份的身份证号,这说明凡事都是需要祝你新年一定的规则......


·乡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交警部门会根据双方在交通事故中的实际行为划分事故责任。我们知道,交通事故责任有全部责任、次要责任、主要责任等等。那乡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


·夫妻两人不在一个地方如何离婚
      夫妻两人不在一个地方如何离婚在我国,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第二是诉讼离婚。如果双方对离婚没有什么异议,对财产债务和抚养权都达成了一致意见的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只能在......


债务人没有还债能力该怎么办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