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错认定要求有哪些
医疗过错认定要求有哪些? 一、医疗过错认定要求
1、医疗事故鉴定的任务是综合分析医疗过错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错行为的责任程度。
2、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错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①完全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错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②主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错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③次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错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④轻微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错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
3、实践中还存在对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责任程度的不同,对于赔偿数额的影响较大,突显不了过错程序与承担责任一致的原则。比如原《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确定,只要鉴定为事故不考虑责任程度,一律承担100%赔偿的内容较为公正、合情合理。
4、医疗事故鉴定书中的“主要责任”或“次要责任”抑或“轻微责任”,是对事故原因力的认定,其本来意义是“主要原因”或“次要原因”,只不过医疗行政部门对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分,是以原因力作为主要依据。
5、此鉴定结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其结论只是专家证言性质,在人民法院来说仅能起到证据的作用,没有绝对的约束力。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之责任认定有争议的,如果合议庭认为有必要,可以单独就责任程度问题(即原因力分析)再提交人民法院法医室或委托有关专家作出认定。
二、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行为中发生医疗事故的责任追究,作出如下规定:
第三十五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
第五十五条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第五十六条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一)未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的;
(二)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为患者提供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服务的;
(三)未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的;
(四)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记抢救工作病历内容的;
(五)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封存、保管和启封病历资料和实物的;
(六)未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的;
(七)未制定有关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的;
(八)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
(九)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事故的;
(十)未按照规定进行尸检和保存、处理尸体的。
医疗过错认定要求是我们在进行认定的时候的一个重要的依据,在进行认定的时候,我们需要综合分析当时的情况,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确定责任的高低。另外,在进行医疗过错鉴定的时候,如果我们对于鉴定的结果存在异议,是需要及时的提出的。
总结:医疗过错认定要求有哪些?一、医疗过错认定要求1、医疗事故鉴定的任务是综合分析医疗过错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最高人民法院工伤保险条例解释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工伤保险条例解释有哪些?在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受伤的情况,尤其在许多高危的工作中,工伤有时无法避免,那么许多人就会关心工伤的鉴定时间多长,赔偿金额是多少等问题,其实......
·对于基金会是特别法人吗?
对于基金会是特别法人吗?一、对于基金会是特别法人吗?基金会是不属于特别法人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第四节,特别法人第九十六条??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
·代理商标合同范本的主要内容包括什么?
代理商标合同范本的主要内容包括什么?范本的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姓名、身份信息、确定办理商标的费用、合同终止对方赔偿金额、双方签名、具体日期。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
·一、交通事故中死亡 交强险 全额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中死亡交强险全额赔偿吗在我国关于交通事故中死亡交强险是不用全额赔偿,交强险赔偿比例按照各被侵权人的损失比例确定交强险的赔偿数额。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第十二......
·公司注销要经过哪些程序
公司注销要经过哪些程序一、公司注销要经过哪些程序公司停产歇业,丧失经营能力后只有经过合法的清算、注销程序,公司才能从法律意义上消灭,公司及负有清算责任的清算主体才能免除相关的法律......
·不服裁定和不服判决的不同之处有几点
不服裁定和不服判决的不同之处有几点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区别是判决是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案件结论和决定,而裁定主要是解决程序问题如人民法院作出驳回自诉,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
医疗过错认定要求有哪些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