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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离婚时一定要聘请专业的离婚律师帮助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不得冲动和盲目,更不能不顾子女以后成长而放弃要求对方承担抚养费用。无论当事人通过协议离婚还是法院诉讼的方式离婚,都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负责。
  2、行使探视权与支付抚养费是两个不同的权利与义务。任何一方不得以此予以拒绝。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探视的当事人法院有权对其进行罚款、拘留。
  3、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具有同等的权利,如果遇到一方不支付自己抚养费的情况,可以依法来主张自己的权利。
  4、对于恶意拖欠抚养费、出具虚假证明或隐匿转移财产,拒不履行抚养费义务的情况,当事人一方要即时聘请专业离婚律师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能够变更抚养权的情形有哪些
  下述四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支持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一方: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在抚养权和抚养费上面处理的一般都是比较好的,但现实中往往容易忽略探视的问题。需要注意,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即使没有支付抚养费,也是不能剥夺其对子女的探视权利的。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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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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