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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负债破产程序

  破产清算负债破产程序公司破产是一个司法程序,走完司法程序后,还未还清的债务就不再偿还了。
  所谓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并由法院宣告破产解散。
  公司破产要经以下法定程序:
  (1)破产的申请: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公司破产的请示。
  (2)破产的受理:人民法院裁定或受理公司破产案件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布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30天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证明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3)破产的和解协议: 破产和解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和解申请或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和债权人会议就债务人延期清偿债务、减少债务数额等事项达成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定后,终止破产程序的一种制度。
  (4)破产的宣告:法院对债权人或债务人提出的破产申请进行审理,确认其具备法定条件的即可宣告破产。
  (5)破产的清算:公司法规定,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6)破产终结:破产终结是指法院裁定的破产程序的终结。
  公司申请破产清算后,其实有很多债务都是不需要进行偿还的,所以牵扯到这方面问题的话,我们要搞清楚我们与对方是个人欠债还是公司的名义欠债,如果对其中有疑问的话可以去相关部门进行询问,如果个人利益受到损害的话可以选择上诉,破产清算负债破产是我们需要了解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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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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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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