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借贷合同公证该怎么办理

  借贷合同公证该怎么办理 一、借贷合同公证该怎么办理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民间借贷合同公证,应由借贷双方当事人或是当事人的代理人到当地公证机关办理,申办民间借贷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即借贷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由代理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2、有保证人担保的借贷,应提交保证文书及保证人的身份证明和保证人有能力担保的证明。
  3、以抵押作为担保借贷的,应提交抵押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抵押物为共有物的,应提交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意见;共有人是夫妻的,还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4、借贷合同或抵押借贷合同文本。
  需要注意的是,民间借贷合同中,双方约定借贷利息的,一定要在协议中写明。否则,按照无利息借贷处理。
   二、办理公证有哪些要求
  民间借贷合同只要是符合法律的规定,公证处即会给予办理公证。一般有以下要求:
  1、公证机关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会审核合同条款的完全性和真实性、合法性,即要求民间借贷合同要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罚则,做到合同真实合法,手续完备,证据齐全。
  2、公证处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一般会要求借贷人提供担保,担保的具体形式,当事人可协商约定。
  事实上,民间借贷合同一旦签订,只要它的内容不违反法律的规定,那它就已经生效了,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公证也只是加强它的效力而已。由此可见,合同的内容相对而言更为重要。
  进行借贷合同公证其实更多时候是为了能够加强合同的效力,而不是让合同生效。按照《合同法》中的规定,只要当事人是一步一步按照法律中的内容来签订借贷合同的,那么一般自当然实际交付借款的时候借贷合同就会生效。
  
  
  
总结:借贷合同公证该怎么办理一、借贷合同公证该怎么办理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民间借贷合同公证,应由借贷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可履行抗辩权的合同情形有哪些
      可履行抗辩权的合同情形有哪些合同是由双方平等当事人之间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是受我国民法以及合同法所调整的。在不同的国家,由于其历史原因、社会制度以及法律发展等情况的不同,对于......


·浦东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浦东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律师事务所应在政府指导价标准的范围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案件的收费标准。代理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可以在规定标准5......


·无过错方怎么提出离婚赔偿
      现实中不少夫妻离婚都是因为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过错行为,从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走上了离婚的道路。而作为无过错方,在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对方作出离婚损害赔偿的。那实践中,无过错方怎么......


·营销非法集资种类有哪些?
      非法集资是没有取得相关部门许可手续的人借用集资的名义骗取社会上的富余钱财的行为,因为非法集资每次骗取的钱财金额数量较大,因此会有很多人铤而走险非法集资,为了不劳而获大量钱财,不法分......


·在外地怎样起诉离婚手续费是多少?
      起诉离婚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搜集婚姻破裂的证据,如果双方离开户籍所在地超过一年的,应到常住地进行立案。那么,在外地怎样起诉离婚手续费是多少?接下来,我们具体谈谈正在外地起诉离婚的程序......


·土地使用权50年的规定年限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50年的规定年限是什么?我们知道我国的土地是国家所有,我们很多人拥有的土地是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任何组织任何人不得侵占,我国地大物博但是同时由于我国人口众多,所以平均到每个......


借贷合同公证该怎么办理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