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诉讼程序该怎么走

  交通事故诉讼程序该怎么走?当事人只要拿着起诉状及其他证据材料到法院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就可以了。那么起诉时需要的具体是什么资料呢?身份证明、诉请证明等证据。起诉的时候要向法院缴纳的诉讼费又是多少呢?当事人需要参照财产案件诉讼费收费标准缴纳。
  
  一、交通事故诉讼程序该怎么走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不符合立案条件
  
  裁定不予受理
  
  裁定驳回起诉
  
  不服
  
  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
  
  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
  
  内进行答辩
  
  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
  
  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
  
  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达成调解协议
  
  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
  
  向法院告诉庭提出再审申请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同意判决
  
  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不同意裁判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交通事故诉讼需要什么资料
  
  1、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2、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①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②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③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④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⑤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⑥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
  
  ⑦其他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以上证据材料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相应增减,并按民事起诉状的份数提交给人民法院。
  
  3、还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
  
  4、如委托律师代理,需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签署授权委托书。
  
  三、交通事故诉讼费是多少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交通事故起诉时,当事人可以要求的赔偿需要根据受害方的情况决定,主要是人身伤害赔偿、伤残赔偿、死亡赔偿、财产赔偿等项目,不同的情况可以要求的赔偿也不同,还有一点提醒您注意的便是如果是构成伤残或是死亡的,在起诉时要选择赔偿标准高的法院起诉,这样更为有利,能得到更多的赔偿,如果你不知道该如何选择,可以就自己的情况事先咨询专业的律师进行分析。
  
  
总结:交通事故诉讼程序该怎么走?当事人只要拿着起诉状及其他证据材料到法院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就可以了。那么起诉时需要的具体是什么资料呢?身份证明、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公司不批病假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
      公司不批病假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一、公司不批病假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需要赔偿,公司不批病假辞退员工,属于变相的辞退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


·聚众斗殴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聚众斗殴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给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


·民间借贷月利率3分合法吗
      如果是双方自愿约定为利息为3分的话,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若民间借贷月息在2分(年利率24%,换算成月息,即月息2分。)以内,借款人未按约定支付利息时,出借人提起诉讼,会得到法院支持,这......


·工程质量事故司法解释有哪些
      工程质量事故司法解释有哪些?为了使工程的质量得到保障,与工程相关的各方单位需要对会影响工程质量的各项因素进行防范,且需要进行严格按照既定的规定进行施工以及验收,但尽管如此,工程质......


·一、租的车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计算?
      一、租的车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计算?如果租的车属于运营型车辆才可以赔偿误工费,而具体的计算标准主要是:营运车辆在发生事故后到正式上岗期间损失的费用。通常情况下,停运时间是从被撞那一天......


·工商局不予立案的规定中不受理的案件有哪些
      工商局不予立案的规定中不受理的案件有哪些?现在广大的消费者对于自己所拥有的消费者权益还是非常的看中的,而且现在国家对于消费者的权益也是非常的重视,一般来说如果消费者在消费的过程中遇......


交通事故诉讼程序该怎么走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