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若经过严格的认定,确认遗弃行为构成了犯罪的话,那么此时就需要按照《刑法》中的规定,并且结合实际的犯罪情节,对行为人进行相应的处罚。但对于遗弃罪判刑标准而言,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接下来,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遗弃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遗弃罪的成立要件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并对家庭成员之间应履行的扶养义务作了规定。有负担能力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就侵犯了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利。遗弃行为往往给被害人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胁,为舆论所不齿,也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因此,同遗弃的犯罪行为作斗争,有助于造成一个少有所养,老有所依的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助于保护妇女、特别是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1)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2)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除了对于具有这类情况的家庭成员外,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只有具备这种条件的人,才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如果在法律上不负有扶养义务,互相间不存在扶养关系,也就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履行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拒绝扶养的动机是各种各样的,如有的把老人视为累赘而遗弃;有的借口已离婚对所生子女不予抚养:有的为创造再婚条件遗弃儿童;有的为了逼迫对方离婚而遗弃妻子或者丈夫等。总之,遗弃者都是出于个人主义极端自私自利思想或者是其他卑鄙动机。
虽然遗弃罪属于比较常见的犯罪,但实践中也不是人人都能够成此罪的,需要具有特殊身份的人,才有可能构成此罪。而《刑法》中也对遗弃罪判刑标准作出了规定,此时只有一个量刑幅度,那就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在法定刑没有罚金的情况下,法官也是没有权利作出罚金的处罚。
总结:若经过严格的认定,确认遗弃行为构成了犯罪的话,那么此时就需要按照《刑法》中的规定,并且结合实际的犯罪情节,对行为人进行相应的处罚。但对于遗弃...#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离婚诉讼费标的额由哪一方支付?
离婚诉讼费标的额由哪一方支付?离婚诉讼费标的额由败诉方支付,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在原告......
·工伤认定容易推翻吗?应该怎么做?
劳动者在进行劳动时受伤,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相关企业部门要对此负责和赔偿。工伤认定在这之中就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工伤认定就是相关部门对劳动者受伤程度以及是否属于工伤的一个确认环节,......
·回迁房物业费的收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回迁房物业费的收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关于回迁户物业费标准。物业公司入驻是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的,小区情况不同,中标物业公司不同,中标价不同,收取的物业费也有所差别。经了解,收取回迁......
·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将喝酒开车分为醉驾和酒驾两种类型。根据酒
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将喝酒开车分为醉驾和酒驾两种类型。根据酒精测试中的血液酒精浓度来具体划分醉驾与酒驾,并且对两者的处罚力度也是是大不相同的,下面就由我们给您分析一下,什么叫酒驾什......
·借了高利贷可以报警吗?
高利贷中涉及到的利率是很高的,而在这样的情况下计算出来的利息自然也不会少到哪里去。对于普通人来讲可能这部分利息就是一个很沉重的负担。而在了解到法律不保护高利贷的时候,对方上面讨债,......
·异地起诉离婚怎么办理,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异地起诉离婚怎么办理,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当夫妻感情不和的时候,双方是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的。但是,如果夫妻在异地,又要通过起诉的方式来离婚时,你知道该怎么做吗......
遗弃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