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撤消笔迹司法鉴定应该注意什么?
在当今科技飞速发展的时代,质的飞跃跨度一步步加大,根据元素的衰变周期我们甚至可以对笔迹进行鉴定,这一科学的进步成为案件处理的有利证据,不过在鉴定的过程中还是要先向法庭提出申请,走法律的正规程序。如果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被告撤消笔迹司法鉴定,那么这个时候,又该注意什么呢?
被告撤消笔迹司法鉴定:
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书写的字迹与绘画中的反映,来鉴别书写人的专门技术。主要任务是通过笔迹的同一认定检验,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同一人的笔迹,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某嫌疑人的笔迹。笔迹鉴定不仅能检验正常笔迹,还可以检验书写条件(包括书写姿势、书写工具、衬垫物等)变化笔迹、故意伪装笔迹(包括左手笔迹、尺划笔迹)、摹仿笔迹和绘画笔迹。在同一人用同一支笔书写时,也可以用笔痕特征充实认定书写人的根据,当然如果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撤消笔迹司法鉴定,那么这些就不必深入了解,但也可以当做常识,丰富自己。
文书司法鉴定,主要包括:笔迹真伪鉴定、图章真伪鉴定、文件形成时间鉴定、文件制作工具鉴定、伪造文件鉴定、纸张及笔墨成份鉴定等,具体鉴定如下:
(一)笔迹真伪鉴定:
对可疑文件上的签名字迹或书写字迹是否为当事人所写进行鉴定。
要求:
1、原则上为原件,如确实无法提供原件。
2、样本材料(当事人的签名字迹或书写字迹材料)原则上为原件。样本材料中的签名字迹或书写字迹与检验材料中的签名字迹或书写字迹应为同一时期(同一年,或上下相差二年为宜,特殊情况下,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再作具体分析)。
3、样本材料中的书写字迹与检验材料中的书写字迹两者必须要有相同的字迹,原则上相同的字迹越多越好。
(二)印章印文真伪鉴定
对可疑文件上的印章印文真伪进行鉴定,在鉴定中需要注意的是:
1、检验材料原则上应为原件,且印章印文要清晰完整
2、样本材料应为原件,样本材料中的印章印文与检验材料中的印章印文应为同一时期(同一年,或上下相差二年为宜,特殊情况下,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再作具体分析)。样本材料中的印章印文要清晰可辨,样本材料中的印章印文最好提供三枚以上。
(三)涂改、添加文书鉴定
对可疑文件上的字迹或书写内容是否存在涂改、添加等进行鉴定。
要求:检验材料必须是原件。
(四)印刷、打印、复印及传真等文件的鉴定
对可疑印刷、打印、复印及传真等文件进行鉴定。如若被告撤消笔迹司法鉴定,那么如下要求就不必满足:
1、检验材料必须是原件。
2、要有相应的同时期样本材料。
(五)打印字迹、书写字迹与印章印文的时序鉴定
对可疑文件上的打印字迹、书写字迹与印章印文的时序进行鉴定,以判断文件的真伪。要求:检验材料必须是原件。
(六)印章印文形成时间鉴定
对可疑文件上的印章印文形成时间进行鉴定,此类鉴定在文检中属疑难鉴定案件。要求:
1、检材、样本必须是原件。
2、样本量充分。
(七)人像识别鉴定
对可疑人像进行识别鉴定。要求:
1、检材中的人像最好是五官齐全的正面照,人像不能配戴墨镜。
2、样本中的人像应是五官齐全的正面清晰照片。
3、对检材、样本电子版照片不要转换存储格式,不要压缩。
(八)不可见文字材料鉴定
对可疑纸张材料上是否有前页书写字迹的压痕进行检验。要求:不要沾污,不要用手直接拿取,不要挤压,应放在物证袋中送检。
(九)其它情况
上述提到的九种鉴定是在文书司法鉴定中经常遇到的,但也有一些鉴定是在上述鉴定中没有提到的,只能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如果被告撤消笔迹司法鉴定,那么就将失去一个科学有利的证据,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权衡利弊。如若关系重大,还是应该拿起法律武器,站在公平公正的至高点来维护应该维护的权益。现在是一个科学飞速发展的法治时代,所以我们应与时俱进,用现代的眼光来看待问题。
总结:在当今科技飞速发展的时代,质的飞跃跨度一步步加大,根据元素的衰变周期我们甚至可以对笔迹进行鉴定,这一科学的进步成为案件处理的有利证据,不过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一、法律规定自书遗嘱几年有效期?
一、法律规定自书遗嘱几年有效期?是没有期限的,自书遗嘱需要立遗嘱人自己亲自写,别人代写的话需要公证人。只要立遗嘱人死亡,即刻发生效力,不存在期限问题。(当然也有特殊情况,你这里应该用......
·现实中,有的人租房是为了自己居住使用,当然也有那种租房来办公
现实中,有的人租房是为了自己居住使用,当然也有那种租房来办公的情况。租赁房屋的用途不同,那自然选择的房屋类型就不一样,与此同时当事人之间签订的租房合同也是不同的。下文中,我们带来住......
·周末和节假日加班的工资怎么算?
周末和节假日加班的工资怎么算?(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分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范本
分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范本一、《分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范本__市__有限公司关于注销__市__有限公司__分公司股东会决议会议时间:20__年__月__日会议地点:_______会议性质:临时股东......
·协议离婚后可以就财产分割起诉么?
一、协议离婚后可以就财产分割起诉么?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
·职务侵占罪属于职务犯罪吗
职务侵占犯罪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权实施的犯罪,那么职务侵占罪属于职务犯罪吗?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太了解,其实职务犯罪与职务侵占罪并没有多大联系。下面就让我们来......
被告撤消笔迹司法鉴定应该注意什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