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不能进行买卖的二手房都有哪些

  不得不说,相比新商品房,二手房的价格更为低廉一些,同时因为也有人实际居住使用过,因此也能发现房屋在质量上面的一些问题。但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二手房都可以进行买卖的,那究竟不能进行买卖的二手房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1、禁止交易的二手房:权属有争议的房屋
  权属有争议也就是说房屋的产权还具有不确定性,房子的产权最终属于谁还没有正式的定论。既然如此,我们也就不能轻易购买带有产权争议的房屋了。
  2、禁止交易的二手房: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
  在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从法律上讲,还不能确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就意味着房屋还没有具有处分的主体。这样的房屋时无法进行转让的。
  3、禁止交易的二手房:已抵押的房屋(未经抵押权人同意)
  已抵押的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房屋也是禁止交易的。在抵押担保中,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损害优先受偿权的利益的实现。为此,不经过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已抵押的房屋是不能进行交易的。
  4、禁止交易的二手房:共有房产的房屋(未经共有人书面同意)
  也就是二手房的产权不是属于一人或者一个单位所有的。共有人种的一人擅自出售,也就是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也将其房产份额也做了处分,这将侵害了其他共有人的利益,即使进行了处分也是无效的,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5、禁止交易的二手房:被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房屋由于房屋是依附于土地存在的,那么,当土地的使用权被国家依法收回时,根据房随地走的原则,房屋的所有权也要转移。当然,国家视情况可以给予房屋所有权人适当的补偿。此时,已经失去土地使用权房屋的所有人是无法出售房屋的。
  6、禁止交易的二手房:其他禁止交易的房屋
  被禁止交易的房屋主要指国家法律、法规或是政策规定上明确指出的,禁止交易的房屋。此外,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在拆迁公告范围内,或是私自改变用地性质的房屋,也是不能够交易的。对于二手房购房者而言,买房置业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安全。虽然我们不能像房产专家那样,了解二手房交易的所有常识。但是,最起码的我们要知道不能进行买卖的二手房都有哪些,这样才能避免购买到有问题的二手房,损害到自身利益。
  
  
  
总结:不得不说,相比新商品房,二手房的价格更为低廉一些,同时因为也有人实际居住使用过,因此也能发现房屋在质量上面的一些问题。但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在道路上驾驶车辆,每位车主应该带好驾驶证和行驶证,但是社会中
      在道路上驾驶车辆,每位车主应该带好驾驶证和行驶证,但是社会中还是有很多司机并没有驾驶证,也就是无证驾驶,这是违法行为。那么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会受到什么处罚?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


·容留他人吸毒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如果是公民个人吸毒,同时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不多的话,其实不会被认定为刑事犯罪,往往只会按照一般的违法行为来处置。但有些时候公民不仅自己吸毒,甚至还会招呼一些朋友到自己家里吸毒,对于......


·法院和人社局 工伤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法院和人社局工伤认定程序是怎样的?工伤认定是人社局的职权,法院不会作出的。只能撤销不予认定工伤的行政决定,或驳回单位或个人的诉讼请求。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


·公司欠钱快到期了不还钱怎么办?
      公司欠钱快到期了不还钱怎么办?一、公司欠钱快到期了不还钱怎么办?1、协商遇到公司欠钱不还的情况,首选的方式是协商,这种方法是最省时省力的。2、请求支付令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


·渑池县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渑池县农村征地补偿标准一、渑池县农村征地补偿标准1、土地补偿费标准:每亩1.4万元。2、安置补偿费标准:每亩2.1万元,3、青苗补偿费标准:每亩0.1万元,4、地上附着物补偿:据实清点......


·非法传销罪罚金标准是多少?
      非法传销通常利用合法的形式掩盖犯罪分子的不目的,所以平时一些辨别能力较低的公民就可能会上当受骗,并且传销通常是从身边的亲戚如果,由上家发展下家,是一种对社会秩序严重破坏的恶行,关于......


不能进行买卖的二手房都有哪些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