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造谣转发500可判刑吗?

  在如今网络极其发达的信息社会中,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时下火爆,许多信息都能够从中得知。也有很多人把在平台上的吐槽当做一个解压方式,但有些人所发布的信息属于造谣行为,且被点击、浏览、转发的人数众多。那么,造谣转发500可判刑吗?下面我们简单和您聊一聊。
  
  一、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行为的入罪标准:
  即“情节严重”的认定问题。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1、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2、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3、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不明知而转发的不构成诽谤罪
  “两高”司法解释规定,如果行为人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实施了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主观上故意,客观上造成实际损害,情节恶劣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不明知是他人捏造的虚假事实而在网络上发布转发的,即使对被害人名誉造成一定的损害,也不构成诽谤罪。
  三、有偿删帖可被追究刑责
  “两高”司法解释规定,以赢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单位非法经营数额15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属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以非法经营罪定罪。
  四、明确利用网络实施寻衅滋事犯罪认定
  《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以及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综上所述,造谣转发500可判刑,是属于诽谤行为,且有偿删帖可被追究刑责。但不明知而转发的不构成诽谤罪。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行为的入罪标准还规定了情节严重者,以及明确利用网络实施寻衅滋事犯罪认定。如果还有疑问,可以详询我们的律师,我们会详细给您解答。
  
  
  
总结:在如今网络极其发达的信息社会中,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时下火爆,许多信息都能够从中得知。也有很多人把在平台上的吐槽当做一个解压方式,但有些人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2023年国家赔偿法特别规定了什么制度?
      国家赔偿的案件在我国成立以来,就不断的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之中,为了使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审理案件时,能有法可依,与之前的就法规相比较,我们可以发现,国家赔偿法特别规定了一个特别的制度......


·购房合同内容是写什么东西
      购房合同内容是写什么购房合同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开发商土地使用来源以及房屋状况:包括您购买房屋的位置、面积,是现房还是期房。2、房价:包括房屋的单价、总价、税费、面积的差异......


·上海病假期间的工资如何发放
      生病受伤是一个正常人不可避免的事情,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出现因疾病或非因工受伤的情况,需要向单位请假的,属于病假。在劳动者生病在家或在医院修养治疗期间是否有工资,只是劳动者最关心的问......


·建筑工程材料购销合同
      建筑工程材料购销合同建筑工程材料购销合同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采......


·恢复劳动关系后多久上班,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如何区分
      进入用人单位工作之后,一般情况下我们和用人单位的关系就属于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之后我们一定要签订劳动协议合同,否则后续出现自身权益侵害进行维护是非常麻烦的,企业违规解除劳动关系的......


·缓刑是否等同于为判刑 哪些人能适用缓刑
      有些罪犯符合条件,因此法官在最后量刑处罚的时候往往会同时判处罪犯缓刑,也就是说此时罪犯可以暂时不用执行所判的刑罚。不少人在这方面就有疑问了,这样缓刑是否等同于为判刑呢?毕竟此时没有实......


造谣转发500可判刑吗?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