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每年都发生大量的交通事故,其中有些比较特殊,交通事故受害
我国每年都发生大量的交通事故,其中有些比较特殊,交通事故受害人属于同居行为,没有领取结婚证。这样,其子女的抚养权就成为了各方争论的焦点,受害人家属同受害人同居对象之间,经常因为孩子抚养权产生纠纷。那么无结婚证交通事故抚养权如何分配?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一、无结婚证交通事故抚养权如何分配?
未婚生育的子女同正常婚生子女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在子女抚养权分配上面,也按照婚生子女处理原则执行。一般法院会根据下列原则判决 : 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判随女方生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综合考虑按对孩子健康成长更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月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到十八周岁,并有权探视。
二、交通事故被抚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三、被抚养人生活费支付期限是多久?
1、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到十八周岁,因为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十八周岁为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再在被扶养人之列;2、被扶养人属于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人,计算二十年;3、六十周岁以上的或者七十五周岁以上的,分别计算,前者为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后者为按五年计算。
四、被抚养人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1、被扶养人须是侵权行为的非直接受害人构成被扶养人的侵权行为,必须造成受害人生命权或劳动能力丧失的后果。在侵权行为的法律关系中,被扶养人是其中的一个主体,但必须不是直接受害人,而是直接受害人以外的第三人,该第三人既可能是单数,也可能是复数,均须为独立于加害人与直接受害人以外,但又存在法定联系的人。2、被扶养人须是直接受害人生前或致残前扶养的人被扶养人与直接受害人之间,在侵权行为发生之前,有法定的联系。这种法定联系,就是直接受害人在生前是被扶养人的法定扶养人,也就是在直接受害人与被扶养人之间,具有法定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是该法律关系的主体,这种法律关系,就是亲权或亲属权,以及其派生的扶养请求权。3、被扶养人须是因侵权行为而致其法定扶养权利丧失的人行为人在实施侵害行为之前,实际上是被扶养人身份权的义务主体,尽管其所实施的行为没有直接作用于被扶养人身上,但是,当其实施的行为剥夺了直接受害人的生命或使直接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以后,却使被扶养人所享有的对直接受害人的法定扶养权利遭受损害,丧失了这一法定扶养权利。这一损害事实尽管不是加害人的行为直接造成的,但间接地侵害了被扶养人的这一法定扶养权利,却是客观的事实。综上所述,男女双方同居状态下生育的子女,其享有的权利和婚生子女一样。无结婚证交通事故抚养权一般归女方所有,男方的家属是没有权利主张抚养权的。交通事故责任方支付的被抚养人生活费,也应该由活着的一方监护人管理分配。双方家庭应当协商处理抚养权的归属,协议不成的,还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总结:我国每年都发生大量的交通事故,其中有些比较特殊,交通事故受害人属于同居行为,没有领取结婚证。这样,其子女的抚养权就成为了各方争论的焦点,受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当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代通知金吗?
当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代通知金吗?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
·机动车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理解
机动车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理解1.所谓不明真相的第三人通常是说没有权利去处理其他人拥有的财产物品,这个财产包括动产以及不动产,如果其他人把自己拥有的动产或者不动产出售转让给其......
·分公司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分公司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没有法律效力,根据《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
·临床误诊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临床误诊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一、临床误诊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临床误诊的性质不同,涉及到法律责任也不同,从过错原则上看,无过错的误诊不承担法律责任,有过错的误诊有以下几种法律责任。(一)医疗......
·现在有很多人在朋友聚会上处于面子问题
现在有很多人在朋友聚会上处于面子问题,在聚餐桌上喝酒。喝完之后还自己驾车回家,导致很多醉驾撞人的情况发现,本站的我们在此温馨提醒您,为了对他人也对自己负责,请避免酒后驾车。如果您正......
·拘役和拘留有什么区别吗
拘役和拘留有什么区别吗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民事拘留属于司法行政性质的处理,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2、适用的对......
我国每年都发生大量的交通事故,其中有些比较特殊,交通事故受害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