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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立案条件是什么

  信用卡诈骗立案条件是什么就《刑法》中规定的罪名来看,不管是哪一种罪名,在行为人实施了相应行为之后,其实并不会必然导致构成犯罪,此时要求达到了立案条件的,才能定罪处罚。就信用卡诈骗罪来讲也是如此,那法律中规定的信用卡诈骗立案条件是什么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吧。一、信用卡诈骗立案条件是什么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1)数额较大: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2)数额巨大: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3)数额特别巨大:在五十万元以上2、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1)数额较大: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2)数额巨大: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3)数额特别巨大:在五百万元以上的。二、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对于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根据我国刑法第196条第1款的规定:1、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的,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2、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金;3、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注:1996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5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2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将所有的诈骗所得的财物全部挥霍,且无力偿还的,或者多卡恶意透支的等等。在实施了信用卡诈骗行为之后,同时还要求达到了立案条件的,那么才能以此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从《刑法》中的规定来看,犯有此罪的一般情况下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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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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