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出租房屋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现实中,不管是买卖房屋还是租赁房屋,此时其实都是有一些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而我们一般称之为需要注意的问题。要是不引起重视的话,那很有可能会因此给当事人的利益造成不必要的损害。那实践中出租房屋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为规范房屋出租市场秩序,保障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要求出租人出租房屋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概括起来主要有:
  
  1、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
  
  2、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
  
  3、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4、将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出租的,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5、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6、房屋能正常使用。
  
  (二)依据我国《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房屋权属有异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房屋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律知识:房屋出租后还能做买卖吗?
  
  如果您是房屋的产权人,就在房产出租期间,仍然可以将房产出售和抵押(用以取得贷款)。这对房产的租赁关系不产生大的影响,即产权人在房产出租后,仍然可以行使对房产的处理权。
  
  房产出售以后,如果原租赁合同中没有列明该房产出售时租赁合同即中止的约定条款,则新的产权人就成为新的出租人,租赁合同延续有效期限。若租赁期间房产被产权人用于抵押,如果抵押权人(金融机构)没有处理该房产,产权人没有发生变化,对租赁关系没有影响;即使抵押房产被抵押人处理,其租赁合同也继续有效。
  
  但是,房产出租人(房屋产权人)要出售该房产,必须在三个月前通知承租人,让承租人有一定的考虑时间和联系搬迁的时间。同时,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承租房产的权利。
  
  实践中,出租房屋要注意的问题其实也是比较多的,而我们也无法为您总结完,上文中仅仅是提供了其中比较重要的问题,各位可以适当参考一下。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房屋都是允许进行出租的,我国相关法律中明确规定了一些不允许租赁的房屋,各位一定要注意了。
  
  
总结:现实中,不管是买卖房屋还是租赁房屋,此时其实都是有一些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而我们一般称之为需要注意的问题。要是不引起重视的话,那很有可能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九级工伤赔偿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九级工伤赔偿的标准是怎么样的?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各地标准不一,以广东地区为例,其赔偿依据为《工伤保险条例》及《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据此标准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


·醉酒驾驶能不能不拘役?
      醉酒驾驶能不能不拘役醉酒也是有可能不判拘役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的规定来看,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的,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同时危害不大的,则不予定罪处......


·工程设计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工程设计合同模板是怎样的建筑工程施工队拿到的工程都是由工程师设计好了才开始工程的建设的,而对工程的要求就需要和工程师做好说明,双方并签订好协约,保证完成所要求的设计内容,那么工程......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危害司法解释是什么
      在我国,一些有机会能够接触到国家重大决策和秘密事项的人员,必须对国家的秘密进行保密。如果行为人故意对国家的秘密往外泄露,会对国家的安全和发展带来严重的危害。我国法院会依据保守国家秘......


·国家赔偿有效期是多久?
      一、国家赔偿有效期是多久?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


·判决书抵扣刑事拘留可以吗?
      判决书抵扣刑事拘留可以吗?判决书是不可以抵扣刑事拘留的,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属于两种不同的处罚方式,行政拘留属于一般性的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不能和刑期相互抵消;而前刑事拘留属......


出租房屋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