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男女申请结婚的条件都有哪些

  男女若想要成为合法有效的夫妻,则就要按照我国的规定办理相应的结婚登记手续。而此时办理结婚手续,就需要当事人都满足《民法典》中规定的结婚条件才行。那具体来说男女申请结婚的条件都有哪些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男女申请结婚的条件都有哪些
  
  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的条件:
  
  1、 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2、 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顾;
  
  3、 男女双方均无配偶;
  
  4、 男女双方无直系血亲关系或者无三代旁系血亲关系;
  
  5、 男女双方均无法律规定不准结婚或暂不准予结婚的疾病。
  
  二、申请结婚的材料有哪些?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持下列证件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
  
  1、 户口证
  
  2、 身份证
  
  3、 如果是离婚的还应提供离婚证明;
  
  5、 如果是丧偶的还应提供死亡证明,上缴原结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是指民政部门。
  
  只有符合结婚条件,出具合法的申请结婚证明材料的男女双方在民政部登记,经审核符合结婚的有关规定,取得结婚证的婚姻才是合法的婚姻。
  
  三、婚姻登记机关是哪里
  
  根据国务院《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婚姻登记机关的职责是:办理婚姻登记;出具婚姻关系证明;依法处理违法的婚姻行为;宣传民法典律,倡导文明婚俗。
  
  要是不符合《民法典》中规定的结婚登记条件,此时即使提出了结婚申请,最终也是不能领取到结婚证,成为夫妻的。至于法律中规定的男女申请结婚的条件,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需要注意的是,在结婚条件中分为了积极条件和禁止条件,其中禁止条件就包括双方属于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或者患有不宜结婚的疾病。当然,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总结:男女若想要成为合法有效的夫妻,则就要按照我国的规定办理相应的结婚登记手续。而此时办理结婚手续,就需要当事人都满足《民法典》中规定的结婚条件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笔迹鉴定是复印件可以鉴定吗?
      一、笔迹鉴定是复印件可以鉴定吗?复印件可以做笔迹鉴定,但要笔记清楚。根据法律的规定,除非得到对方当事人的认可,复印件才会作为证据使用,目前只有部分地区可以做复印件的笔记鉴定。一般......


·扩大海外并购基金规模有什么作用?
      扩大海外并购基金规模有什么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海外并购的蓬勃发展,海外并购基金规模也随之扩大。海外并购基金对于推动企业开展海外并购有重要帮助,那么扩大海外并购基金规模有何作用?海......


·股东在公司代缴保险账务处理可以吗?
      股东在公司代缴保险账务处理可以吗?可以,公司的法人和股东交不交社保要看在不在企业就职,如果是企业的员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就需要缴纳。如果是作为高管人员的话,这种情况下交不交保险......


·欠钱不还他是外地人怎么办?
      欠钱不还他是外地人怎么办?一、欠钱不还他是外地人怎么办?债务人欠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起诉处理。起诉需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


·一、根据法律规定备案制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备案制可以随时辞职吗?根据法律规定备案制不可以随时辞职的,在以下情况下员工可以随时辞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


·景德镇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怎样的?
      景德镇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怎样的?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们编制了《景德镇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男女申请结婚的条件都有哪些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