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夫妻因为这样或者那样的原因导致离婚的,应该离婚时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及资产进行处理。在离婚后只能有一方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就应该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是也是有探视时间的,这也是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在离婚协商中应该对探视权时间有所规定。
一、探视权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婚姻法》第38条第二款规定,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孩子父母可以就探望的时间进行双方协商。如果谈判破裂,或者协商不成,人民法院可以作出最终判决,而最终判决的时间,即便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同意也必须执行。此外,一般探视到子女成年时,子女就可以自己决定是否接受探视,也就是说,子女在成年后有了见父母或者不见父母的自主选择权。
二、探视有哪些方式?
根据司法实践,探望的方式一般可以分为探望性探视和和逗留式探视。探望性探视,具有探望时间短,方式灵活的特点,是指非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父或母以探望的方式探望子女,如定期见面、共同进餐等等;而逗留式探望则一般时间较长,是指在约定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时间内,由探望人领走并按时送回被探望子女,如短期和子女生活在一起。当然,探视的方式依旧是先由双方共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再由人民法院判决决定。
三、哪些情形允许中止探望权
探望权的中止,是指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探望权不宜继续行使,而由人民法院依法暂时停止探望权的行使。探望权是离异父母依法享有的法定权利,不得任意阻碍、限制甚至剥夺。但是,如果行使探望权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的甚至严重损害子女的利益时,就应对其探望权的行使给予必要的限制。因此,婚姻法第38条第3款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对于探望权的中止,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探望权的中止以出现法定的中止事由为条件。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婚姻法并未具体列举,而是概括的规定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一般而言,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主要有:(一)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二)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三)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四)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五)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值得注意的是,中止探望权的惟一条件是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至于其他原因,如父母之间相互关系恶化,或探望权人未及时给付抚养费等,都不能成为中止探望权的理由。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决定探视权的时间。对孩子关心是家长的责任,所以探视权也是父母的法定权利,探视权一直维持到孩子成年,当孩子成年后会决定是不是接受父母一方的探视。
总结:夫妻因为这样或者那样的原因导致离婚的,应该离婚时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及资产进行处理。在离婚后只能有一方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就应该支付孩子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一、被打伤残误工费时间怎么确定?
一、被打伤残误工费时间怎么确定?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误工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
·发生车祸误工费保险赔偿吗?
发生车祸误工费保险赔偿吗?一、发生车祸误工费保险赔偿吗?交通事故保险如果是全险的话,保险公司应该赔偿。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方负责赔偿。如果任何一方不赔误工费(包括)工......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决定书多久公布?
在我国,对于一些行政机关的行为,如果不服的话是可以进行行政诉讼,或者是行政复议的。在我的现实生活当中行政复议结果出来之后会出去一个行政复议决定书,但是许多人对于这个决定书并不是特别......
·讨债技巧—一箭双雕催款兵法
“一箭双雕催款兵法”之妙即在于选准切入点,迅速展开工作,既收回债款,又加强了业务合作关系。这种策略非高明之土不能实施。 射一箭而中两只雕,用一计而得若干利。 “一箭双雕催款兵法......
·一、公职人员去世抚恤金多长时间能发放?
一、公职人员去世抚恤金多长时间能发放?退休公务员死亡抚恤金的审批工作是由本单位人事科工作人员在工资系统里打出相关表格交给人社局工资福利科审批,审批很快的,盖个章就行,只是人事科工作......
·怀孕判实刑监外执行什么意思
怀孕判实刑监外执行什么意思?怀孕判实刑监外执行的意思是对犯人暂不羁押,而交付一定机关监管。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
探视权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