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未足额出资的股东,是否能追加为被执行人

  对此,需要分两种情形:

  1.对于已届出资期限的股东

  对于已届出资期限的股东,能否追加为被执行人,法律有明确规定,如《变更追加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营利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对于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

  《变更追加规定》第十七条中的“未缴纳”是否包括股东因未到期而未出资或未足额出资的情形,之前有较大争议,《九民会纪要》第6条规定,在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股东依法享有期限利益。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请求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下列情形除外:(1)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2)在公司债务产生后,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或以其他方式延长股东出资期限的。

  据此,《变更追加规定》第十七条中的“未缴纳”不包括股东因未到期而未出资或未足额出资的情形,上述情形不属于“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债权人对未到期出资需要加速到期的,依法可通过破产程序主张权利。
总结:对此,需要分两种情形:1.对于已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对于已届出资期限的股东,能否追加为被执行人,法律有明确规定,如《变更追加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作...#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他项权证去哪里办?
      他项权证去哪里办?流程是什么?现在我们生活中很多需要用到钱的情况,对于这些情况我们第一时间基本上都是想到去银行进行贷款。贷款方式有很多,其中就有房屋抵押贷款的方式。对于这种方式是......


·民间借贷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吗
      民间借贷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吗?通常在借贷合同上就会约定好欠款不还以后的管辖法院,那在没提前约定的情况下,民间借贷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吗?实际上是可以的,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了在合同有......


·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哪些?一、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哪些?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1、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


·被起诉的人正在服刑怎么办?
      被起诉的人正在服刑怎么办?一、被起诉的人正在服刑怎么办?1、被告由于被羁押不能出庭的情况,并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明确规定的“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因为被告主要是客观不......


·劳动合同解聘证明范本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解聘证明范本的内容是什么?一、劳动合同解聘证明范本的内容是什么?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兹有本单位职工,性别,身份证号码劳动合同类型为,(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


·韩城土地使用权转让公告是什么?
      韩城土地使用权转让公告是什么?我国的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国有土地一般是城镇地区,集体土地一般指的是农村地区,土地的使用一般要办理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证,是为了更好的对土地进......


未足额出资的股东,是否能追加为被执行人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