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物权人遗失物间接占有后应该怎样处理?

  物权人遗失物间接占有后应该怎样处理?
  现代社会,遗失物是比较常见的,很多人将属于自己的东西遗忘丢失在某处被他人拾到,这个时候遗失物的主人对该物成立间接占有,拾到遗失物的人则是直接占有。那么,物权人遗失物间接占有后应该怎样处理?接下来我们就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物权人遗失物间接占有后应该怎样处理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
  
  一、拾得遗失物是善意占有吗
  
  拾得遗失物是恶意占有.善意占有必须是买了一个无处分权人出卖的物,或者支付对价取得了一个无处分权人转移的债权。必须支付对价。
  
  二、拾得遗失物的处理
  
  遗失物,是所有人遗忘于某处,不为任何人占有的物。遗失物只能是动产,不动产不存在遗失的问题。遗失物也不是无主财产,只不过是所有人丧失了对于物的占有,不为任何人占有的物。至于所有人丧失对于物的占有的情况,则有种种不同。一般是所有人自己因某种原因遗失;还有其他的情况,
  
  例如直接占有人(承租人)将物(租赁物)丢失,对于间接占有人(出租人)即所有人来讲,是为遗失物。再如无行为能力的所有人将物抛弃,因他欠缺意思能力,就不成立所有权的抛弃,而只是丧失占有,是为遗失物。但是,所有人为了安全的目的或其他考虑,将物品埋藏于土地之中或放置于一定的隐秘的场所,这时所有人并没有丧失对于物的占有,因此并不是遗失物,如果因年长日久,所有人忘其所在,则为埋藏物或者隐藏物。
  
  民法通则对漂流物、失散的饲养动物与遗失物在同一条中作出规定,这是视遗失物、漂流物及失散的饲养动物有同一法律地位。所谓漂流物,是指所有人不明,漂流于江、河、湖、海、溪、沟上的物品。而饲养的动物,多是指人们饲养的家禽、家畜而言,如鸡、鸭、牛、马、羊等。这类动物如果走失,所有人丧失对于物的占有,就是遗失物。至于驯养的野生动物逃逸,所有人还在继续有效地进行追索,如驯养的鹰飞走,所有人正在用其他驯鹰追捕,其他人就不得随意侵犯。但是如果驯养的野生动物回复其自然状态,如驯养的鹿逃回大森林,就不再构成遗失物。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失主。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失主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失主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失主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失主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失主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遗失物如果通过转让被第三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受让人(第三人)之日起2年内向第三人请求返还原物,但第三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第三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第三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拾得遗失物的人并不是该物的主人,所以应该将遗失物返还给失主,如果知道失主是谁的应该及时的通知,如果不知道的话将其交给公安机关。如果您对于物权人遗失物间接占有后应该怎样处理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我们建议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
  
  
  
  
总结:物权人遗失物间接占有后应该怎样处理?现代社会,遗失物是比较常见的,很多人将属于自己的东西遗忘丢失在某处被他人拾到,这个时候遗失物的主人对该物...#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一、对于盗刷银行卡如何量刑?
      一、对于盗刷银行卡如何量刑?银行卡盗刷的行为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


·股权转让价款交割方式是怎么样的?
      股权转让价款交割方式是怎么样的?我们知道,对于持股的个人来说,把股权转让,也是为了把它变成现金,公司股权转让一般都是公司经营不善导致的,一般情况下都不选择股权转让,因为股权转让都......


·商品房使用年限怎么算?土地使用年限怎么算?
      商品房使用年限怎么算?土地使用年限怎么算?找专长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医疗纠纷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我们在购买商品房的过程中,大多数情况下关注产了房屋的土地使......


·承包的土地征地补偿要怎么进行
      土地补偿是根据随机的情况,如果是涉及到相关的企业或个人对土地进行个人承包的情况,在征收土地期间,相关的补偿标准要怎么计算呢?根据国家的国土管理办法来看,如果是在承包阶段,应该按照原......


·夫妻财产部分有哪些内容·?
      夫妻财产部分有哪些内容·?一、夫妻财产部分有哪些内容?夫妻财产共用部分主要包括:1、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如工资、承包收益及从事多种经营的收益等。......


·精神病犯罪就能免责吗
      对于精神病人,由于其情况特殊,因此在很多方面,国家都是给予了精神病人优待的。甚至在精神病人犯罪的时候,有的情况下也是不会进行处罚的。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精神病犯罪就能免责呢?具体内......


物权人遗失物间接占有后应该怎样处理?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