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征地补偿纠纷案由属于几级案由

  征地补偿纠纷案由属于几级案由一、征地补偿纠纷案由属于几级案由征地补偿纠纷属于三级案由。1、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在其项下又分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和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四级案由,前述8种类型的矛盾纠纷的前7种即确定为此类案由。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对其承包的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荒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1)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是指就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成立及其归属和内容的发生的纠纷;(2)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是指承包经营的土地被国家依法定程序征收后,国家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失地者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并由此而发生的纠纷。2、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在其项下又分为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纠纷等5种四级案由。前述8种类型的矛盾纠纷的第8种即确定为此类案由。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指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承包或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丘等农村土地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等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的合同。(1)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是指承包人将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给其他人承包而签订的合同。(2)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依法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他人经营而签订的合同。(3)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将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与他人互换而签订的合同。二、立案的案由按照最高法《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理解与适用》的规定,一级案由为物权纠纷和债权纠纷;二级案由相对应确定为用益物权组织和合同纠纷;三级案由相对应确定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我国的案由分为三级,征地补偿纠纷案由一般可以划分为三级案由,三级案由指的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国家按照规定征收土地,应该给予被征地农民一定的经济补偿,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补偿等等,但是由于各种原因,这些征地补偿往往得不到很好的妥善处理,只能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征地补偿纠纷,到法院起诉前要确定好案由。
  
  
  
总结:征地补偿纠纷案由属于几级案由一、征地补偿纠纷案由属于几级案由征地补偿纠纷属于三级案由。1、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在其项下又分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什么范围内
      对于国家工作人员本身其收入情况就应该公开、透明,毕竟他们在工作过程中手里会掌握一定的职权,而利用职权收受他人贿赂、好处的情况就比较多,这个时候会非法获得一些额外的收入。然而这一的行......


·分公司章程的效力
      分公司章程的效力每一个合法的公司都有其章程,员工领导办事情一般都会依照章程来行事,章程是其必要的组成部分,而分公司章程的效力在公司运行过程中也起着重要作用,在给予公司自治空间的同时......


·一、交通法里什么是人伤交通事故?
      一、交通法里什么是人伤交通事故?就是在发生了事故之后有人员的伤亡。发生交通事故人伤的处理就是:(一)、报案事故发生后,事故各方车辆应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


·原单位的工伤承继单位管吗 一、原单位的工伤承继单位管吗?
      原单位的工伤承继单位管吗一、原单位的工伤承继单位管吗?原单位的工伤承继单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


·高校打架斗殴的定义是什么
      打架斗殴是一个所有人都似乎熟悉但是又在感觉上离我们很远的情况,但是说起打架斗殴的定义,可能严格意义上就很少有人了解,可是打架斗殴的定义及法律后果又是十分重要的,因此接下来我们就一起......


·死缓限制减刑条件都有哪些
      一、死缓限制减刑条件都有哪些《刑法》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


征地补偿纠纷案由属于几级案由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