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姓名权的形式有哪些
侵害姓名权的形式有哪些
很多人认为姓名只是一个代号,但是在法律中,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一项权利。在生活中,因为姓名权被侵害产生的纠纷不在少数。那么侵害姓名权的形式有哪些呢?今天整理了关于侵害姓名权的形式的相关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侵害姓名权的形式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的姓名
干涉他人姓名就是针对他人姓名实施某种积极行为,阻挠他人行使自己的姓名权。它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干涉他人决定自己的姓名,强迫他人命何名或者不命何名;
二是干涉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强迫他人使用或不使用正式姓名;
三是干涉他人改变自己的姓名,强迫他人改变或不改变自己的姓名。例如干涉养子女决定和使用其姓名,干涉被监护人决定和使用其姓名等。
2、盗用他人姓名
未经权利主体的同意或授权,擅自以权利主体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或从事不利于权利主体、不利于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即是盗用他人姓名的行为。盗用他人姓名,行为人通常出于某种不正当目的,行为的结果则直接损害他人或社会利益。
3、假冒姓名
假冒他人姓名是冒名顶替、冒充他人姓名进行活动,如使用他人的姓名填写旅店的登记表格,以他人的姓名进行社交活动。在冒充他人姓名的情况下,侵权人常常利用他人对知名人士的尊敬、羡慕、信任,使用某知名人士的姓名进行各种活动。
二、侵害姓名权的处理方式
1、停止侵害
当侵害姓名的行为正在发生或者继续时,受害人有权要求侵害人立即停止侵害,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责令侵害人停止侵害。这是最基本的民事责任方式,其目的和作用是防止出现进一步将侵害姓名权的结果扩大。
2、赔礼道歉
在行为人由于干涉、盗用或假冒他人姓名,给受害人造成了一定损害,但后果不是很严重,受害人也能够谅解的情况下,由侵害人以口头的或书面的或登报的方式向受害人表示歉意,承认自己的过错,保证以后不再重犯,求得受害人谅解。
3、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在行为人干涉、盗用或者假冒他人的姓名、造成了比较严重的后果,受害人人格受到侵害、名誉遭到贬损的情况下,受害人有权要求侵害人为其恢复名誉、消除影响。一般要求在多大的范围内造成影响,就应当在多大的范围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其方法可以是在报刊、杂志上刊载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材料。
4、返还财产
行为人由于盗用、假冒他人姓名从事民事活动而占有了受害人的财产,受害人有权要求返还,侵害人应无条件返还财产。
5、赔偿损失
对于物质损失,损失多少就要由侵害人赔偿多少。对于由于侵害人的行为而给受害人造成极度精神痛苦,有精神损害存在的,受害人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要求。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害人的故意程度、损害后果、影响范围、双方经济状况,判令侵害人给予受害人一定的精神赔偿。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关于侵害姓名权的形式的资料。在实践中,一般干涉、盗用和假冒他人的姓名的方式比较多。姓名权是每个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当发现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时候,需要用合理的方式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到找专业的律师咨询。
总结:侵害姓名权的形式有哪些很多人认为姓名只是一个代号,但是在法律中,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一项权利。在生活中,因为姓名权被侵害产生的纠纷不在少数...#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不当得利跟拾得遗失物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不当得利跟拾得遗失物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我国法律上对于生活中的不当得利和拾得遗失物的规定是不一样的。毕竟,不当得利的表现形式还是比较多的,和拾得遗失物的表现是不一样的。在某些情况下,拾......
·一、交通事故伤医保报销是可以的吗?
一、交通事故伤医保报销是可以的吗?交通事故伤医保报销是不可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
·法院对行政诉讼的判决都?
法院对行政诉讼的判决都有哪些一、法院对行政诉讼的判决都有哪些1、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
·随着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市政工程开发等城市规划建设的不断推
随着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市政工程开发等城市规划建设的不断推进,许多地方都面临着拆迁重建的局面,随之而来的就是拆迁户的安置问题,为了保证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国家就安置房的建设管理专门......
·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
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一、属于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属于公司设立的条件包括发起人人数足够多、有公司的名称以及有公司的章程等等,具体需要满足的条如下: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设......
·妈妈不会写字怎么立遗嘱?
妈妈不会写字怎么立遗嘱?如果老年人不会写字,那么最保险的方法是去公证处做一个公证遗嘱,因为公证遗嘱是效力级别最高的遗嘱。当然,如果老年人不会写字,还可以选择代书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口头......
侵害姓名权的形式有哪些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