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关于司法鉴定费能返还吗?

  在生活中我们知道,在诉讼是需要申请做司法鉴定是要收取一定的费用的,很多人对于这件事都不是很清楚。有些人本来生活条件就不是很好,更不要说支付司法鉴定的费用了。面对这样子的情况,那么司法鉴定费能返还吗?如何进行司法鉴定费用减免,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司法鉴定收费对困难群众有何减免政策?可以返还吗?
  
  司法鉴定收费继续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其中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项目,仍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发改价格〔2009〕2264号制定的收费标准为基准价,司法鉴定机构和委托人根据鉴定工作的难易、复杂程度等情况在国家规定基准价内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受援人,凭法律援助机构提供的有效证明申请司法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减收或者免收受援人的司法鉴定费用。
  
  对于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但确有困难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酌情减收或者免收相关的司法鉴定费用。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指派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费用。对经济确有困难,又不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公民,应减收或免收司法鉴定费用。
  
  二、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否都由政府部门制定?
  
  司法鉴定收费按不同鉴定项目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司法鉴定项目进行目录化管理,《司法鉴定项目基本目录和收费标准》列明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司法鉴定项目(共174项)及其收费标准。除此以外的司法鉴定项目原则上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三、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司法鉴定项目怎样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在《司法鉴定项目基本目录和收费标准》中列明的司法鉴定项目的具体收费标准由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在不超过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协商确定。
  
  对个别疑难、复杂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司法鉴定案件,司法鉴定机构可在与委托人协商一致的前提下,按不高于《司法鉴定项目基本目录和收费标准》标准2倍的幅度内收取。
  
  疑难、复杂和有重大社会影响司法鉴定案件的认定标准详见《关于疑难、复杂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司法鉴定案件认定标准》。
  
  四、在司法鉴定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如何管理?
  
  1、专家咨询费。专家咨询费原则上应由鉴定机构承担。司法鉴定机构在实施复杂、疑难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司法鉴定服务过程中,邀请专家提供咨询意见的,如委托人同意另行支付专家咨询费的,但应在司法鉴定委托书中注明。
  
  2、差旅费。司法鉴定人或司法鉴定机构工作人员到异地实施鉴定、提取鉴定材料发生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差旅费,不属于司法鉴定收费范围,由委托人据实另行支付。司法鉴定机构收取差旅费,应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并在司法鉴定委托书中注明。
  
  3、其他费用。司法鉴定人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作证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误餐费及误工损失等费用,不属于司法鉴定收费范围,可由双方协商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另行收取。
  
  对于司法鉴定费能返还吗的问题,相信您有所了解了,每个地区对于司法鉴定的收取标准是不一样的,对于具体怎么样收费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于特别贫困的人们,进行司法鉴定也是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可以减免司法鉴定的费用。行文至此,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的知识可以点击下面的延伸阅读部分。
  
  
  
  
总结:在生活中我们知道,在诉讼是需要申请做司法鉴定是要收取一定的费用的,很多人对于这件事都不是很清楚。有些人本来生活条件就不是很好,更不要说支付司...#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什么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什么食品是您离不开的,食品安全也是必须要做到的一个最起码的原则。食品在销售、制造的时候,其中有一些添加剂是国家绝对不允许存在的。因为这些东西都是对人体健......


·签订合同后的口头约定有效吗
      签订合同后的口头约定有效吗我们都知道签订合同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那么签订合同后的口头约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我们口头做的约定在什么情况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是在签合同前还是签合同后......


·2023监视居住可以判缓刑吗
      监视居住可以判缓刑吗要看具体罪名、情节,缓刑的条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贷几次
      2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申请人中任何一人均无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属于首套房贷款;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借款申请人中已经有且仅有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属于......


·交通肇事罪公诉科量刑的规定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罪公诉科量刑的规定是怎样的?一、交通肇事罪公诉科量刑的规定是怎样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


·合同违约金的相关知识?
      合同违约金的相关知识有哪些一、合同违约金的相关知识有哪些违约金的设立,是为了保证债的履行,当事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必须按约定给付对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金钱以外的其......


关于司法鉴定费能返还吗?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