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购买怎样的房产,此时对于购房者而言都是有需要注意的问题
不管是购买怎样的房产,此时对于购房者而言都是有需要注意的问题,这样才能避免日后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自然,针对不同的房产,那实际需要注意的问题也就不一样。那到底买二手房时注意的问题都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权属审查。
二手房买卖业务,应当审查二手房的权属证明及相关文件,未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不得买卖;并向房地产交易中心调查核实权利证书及其记载内容的真实性。
(二)买卖双方主体资格审查。
1、二手房转让人应当是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二手房权利人。2、二手房受让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3、二手房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审查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同意的书面文件。4、二手房属于国有或集体资产的,应当审查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三)共有财产审查。
共有二手房,应当审查有无共有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
(四)权利限制审查。
当审查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有无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二手房权利的情况。
(五)他项权利设置审查。
应当审查二手房有无抵押等他项权利设置情况。若有,要审查有无取得抵押权人等他项权利人书面同意买卖的证明。
(六)优先购买权审查。
1、共有二手房买卖时,在同等条件下,二手房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已经出租的二手房买卖时,在同等条件下,二手房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2、应当审查二手房优先购买权人有无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应合理提示买受人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买受人购房后应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承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现实中,很多二手房都是之前的所有人居住使用过的,因此在实际购买二手房的时候,需要购房者注意的问题自然就与购买新商品房要注意的问题不一样。具体买二手房时注意哪些问题,这方面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总结,各位可以适当参考了解一下,这对购买二手房是有很大帮助的。
总结:不管是购买怎样的房产,此时对于购房者而言都是有需要注意的问题,这样才能避免日后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自然,针对不同的房产,那实际需要注意的问...#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合同违约金的条款未约定违约金怎么办?
合同违约金的条款未约定违约金怎么办?合同违约金是合同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它是在双方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对当事人一方如果出现了违约的情况,所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的经济补偿方式。合同违约......
·信用卡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相信许多人在日常生活中都会使用信用卡,合理使用信用卡可以给持卡人省下一笔不小的费用,但如果当事人恶意透支信用卡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可能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那信......
·销售假药数额计算超过多少立案?
销售假药数额计算超过多少立案?生产、销售假药,不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不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认定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相关法律知识《刑法修正案(八)......
·工伤鉴定还没做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合同怎么办?
工伤鉴定还没做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合同怎么办?员工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应到相关部门申请工伤鉴定,确定工伤伤残等级后,依据该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作出赔偿。但实践中会有一些员工在工伤后刚好......
·一、两人分居好久可以自动离婚?
一、两人分居好久可以自动离婚?我国婚姻法上还不存在自动离婚的情形,离婚毕竟需要法定程序,须双方去民政局协议离婚,或者法院判决离婚,有些夫妻常常认为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这是因为他......
·解除劳动合同工资什么时候结算
解除劳动合同工资什么时候结算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
不管是购买怎样的房产,此时对于购房者而言都是有需要注意的问题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