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驾驶实习期内被扣12分会怎样

  驾驶实习期内被扣12分会怎样对于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而言,在领取到了驾驶证之后会有一个实习期,而法律中规定的实习期一般为12个月,也就是一年的时间。这段期间要是开车上路有违章行为的话,也是要作出处罚的。那如果驾驶实习期内被扣12分会怎样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实习期: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
  第六十四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第六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
  实习期内扣满12分,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第六十九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扣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那此时就会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虽然允许在实习期内开车上高速公路,但此时必须要有符合条件的人随车陪同才行。要是单独上高速的话,那其行为就是违法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结:驾驶实习期内被扣12分会怎样对于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而言,在领取到了驾驶证之后会有一个实习期,而法律中规定的实习期一般为12个月,也就是一年...#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公司董事长能否兼任董事 一、公司董事长能否兼任董事?
      公司董事长能否兼任董事一、公司董事长能否兼任董事?董事长必须是董事。《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


·性侵犯与强奸的区别是什么?
      强奸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性侵犯包含的就比较广,只要是违背他意愿,与其进行有关于性方面的活动即可,至于是否异性之间不限,是否发生性关系......


·在我国到底什么叫他项权利?
      我们在生活当中提到自由权,民主权,诉讼权的这些最基本的权利的时候会觉得非常的熟悉,但是提到他项权利以后可能很多人都是一头雾水的。如果我们不是身处于某种特殊的关系当中的话是不具备他项......


·不动产担保物权是什么?
      不动产担保物权是什么?一、不动产担保物权是什么?不动产担保物权是在、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或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依照......


·工伤认定书公告送达方式有哪些?
      工伤认定书属于法律文书的一种,其寄送和签收有着严格的规定,以保证能安全送到所有人手中。但是人们对它的送达方式可能有所疑问。那么,工伤认定书公告送达方式有哪些?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


·遗赠扶养协议范本格式要求有哪些?
      遗赠扶养协议的签订,是为了约束好遗赠方与抚养方的责任与义务,尽量的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那么,您知道遗赠扶养协议范本格式要求有哪些吗?接下来,我们会为您带来一个遗赠扶养协议范本......


驾驶实习期内被扣12分会怎样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