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员工入职材料交不齐怎么办

  您在辛苦找到工作以后,就需要根据单位要求办理入职手续,但是也会遇到一些职工入职材料交不齐导致入职手续办理暂缓。因此,您一定要按照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要求进行材料的准备,备齐所有的材料,才能够为您办理入职的手续,缴纳谁会保险,享受公司福利。但是入职究竟需要哪些材料呢,可以随我们一起去看看。
  
  一、员工入职材料交不齐怎么办
  
  如果因为入职材料不全,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是违法的。 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法律依据:各省的工资支付规定。
  
  二、员工入职所需材料有哪些
  
  企业员工入职手续办理是一个严肃的问题,但是很多企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或因为工作流程、或因为时间精力问题而忽视,造成后期员工提供材料不齐、档案不完整、需要用到材料时又因为临时向员工索要而误事,甚至造成很大用工风险,那么一般员工入职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员工提供的材料一般都用于哪些方面呢?下面我来分开介绍:
  
  1、个人信息登记表:也就是简历,无需赘言。
  
  2、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大部分企业都会要求提供,这里说明一下常见的身份证复印件会用到什么地方:公司员工档案、集团公司总部备案、社保理赔和费用报销、劳动合同备案、厂区安保登记、薪金卡、社会保障卡、公积金联名卡等,所以建议要9张,当然如果公司档案实行无纸化办公,1张也可以。
  
  3、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用途基本差不多,而且照相的时候一般都是一版8张或9张,根据公司实际用途要6-9张都可以。
  
  4、学历、职称证书:一般3份即可,基本用于档案建立。
  
  5、银行卡:1份即可,但是最好身份证正面和银行卡证明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让员工手抄一遍银行卡号,写上自己的姓名和联系电话,因为再次复印时,可能因为复印件墨粉的问题导致银行卡号码看不清。
  
  6、无犯罪记录证明或声明:这个是很有必要的,特别是财务、安保、物品管理等岗位,需要注意的是,无犯罪记录证明是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如果不是,伪造的可能性很大;但是一些省外的人员,因为不方便提供,可以要求提供担保人和书写无犯罪记录声明。
  
  7、入职前声明:主要声明与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原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竞业限制和商业机密,不将原单位或第三方商业机密带入公司,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保守商业机密等。
  
  8、离职证明:避免双重劳动关系和商业间谍。
  
  9、体检报告/健康证明:又是一个相当重要的材料,建议写入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书写时要避免涉嫌就业歧视),健康的身体条件是胜任工作的基本条件,而且可以一定程度上避免员工一入职就各种病假、产假甚至猝死等。
  
  10、岗位责任告知书:主要用于后期试用期是否合格的评估和避免因工作内容、职责不清导致的劳动纠纷。
  
  11、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在日常工作中用到的次数较少,主要用于公积金贷款等,但是关键时刻,特别是寄发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通讯地址联系不上员工的时候(搬家未告知单位)时就很有用。
  
  12、担保人文件:和无犯罪记录声明配套使用,或者一些涉及到财务的岗位须要提供,之前我们有客户的员工,挪用公款后联系不上员工,即使报警,处理起来也费时费力,特别是涉及金额较小时,基本上就不了了之了。
  
  13、其他:如员工原单位继续给员工购买社保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社保是强制的,不要幻想员工自己写书面的放弃材料有用,但是社保政策规定社保不能重复参保,如果有单位给员工购买社保,现单位就不需要购买)。
  
  入职材料不全导致公司没有及时的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影响正常的工作安排。因此,您要对自己负责,一定要按照规定,备齐材料,这些材料无非就是您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合同或者就业协议等等,具体的可以到公司人力资源部门问问清楚,不能落下任何一样。
  
  
总结:您在辛苦找到工作以后,就需要根据单位要求办理入职手续,但是也会遇到一些职工入职材料交不齐导致入职手续办理暂缓。因此,您一定要按照所在单位人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公民醉酒驾驶非机动车是否存在过错?
      一、公民醉酒驾驶非机动车是否存在过错?醉酒驾驶非机动车,显然存在过错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


·公司法分红的条件有哪些
      公司法分红的条件有哪些?除了一些由个人独资成立的公司外,许多公司都是由若干位股东投资设立的。公司获得股东们的资金从而使公司可以更好的发展,而股东们则享有分红权,在公司有盈利之后获得......


·变更子女抚养权的形式有什么
      1、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意思是说夫妻之间可以私下协商,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2、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


·数罪并罚的常见情形都有哪些
      数罪并罚的常见情形都有哪些根据刑法典第69条、第70条、第71条的规定,不同法律条件下适用数罪并罚原则的具体规则分为以下三种: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合并处罚规则刑法典第69条规定表明,......


·确认基本信息无误
      确认基本信息无误在签订合同的环节,购房者需要确认的信息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房屋本身的基本情况,包括房屋的产权情况;房屋地址和门牌是否严格填写;面积是否准确(以产权证为准),如果有赠送面......


·一、乡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内容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
      一、乡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内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


员工入职材料交不齐怎么办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