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中中止审理提出的期限 当事人因为一些纠纷向法院提起

  民事诉讼中中止审理提出的期限
  
  当事人因为一些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后,案件的审理也不是一帆风顺的,有的时候会出现一些原因使得案件的审理不能公平公正的正常进行。如果出现这些情况时法院会宣布中止审理案件,等恢复正常之后再进行审理。很多人就会有疑问民事诉讼中中止审理提出的期限是多久?
  
  一、中止审理的期限是多久
  
  故中止诉讼案件的中止时间是得等待中止诉讼的情形消失后才能恢复审理,故它的时间是不好确定的。
  
  二、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审理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二)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三)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四)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1、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
  
  2、公诉案件被告人应当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3、公诉案件被告人当庭翻供,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
  
  4、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充分的
  
  5、其他依法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
  
  (五)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三、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审理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四、行政诉讼法关于中止审理的规定
  
  生效的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或者仲裁机构裁决文书确认的事实,可以作为定案依据。但是如果发现裁判文书或者裁决文书认定的事实有重大问题的,应当中止诉讼,通过法定程序予以纠正后恢复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 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 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 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 案件涉及法律使用问题,需要送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六) 案件的审判须以相关民事、刑事或者其他行政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的;
  
  (七) 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五、中止审理的期限是多久
  
  故中止诉讼案件的中止时间是得等待中止诉讼的情形消失后才能恢复审理,故它的时间是不好确定的。
  
  应该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判定。在符合案件中止的条件下案件是不能继续审理的,应该中止。但是中止并不是案件就此作废或者不再审理了,只是暂停案件的审理进程,等情况全部恢复正常的话就会继续。
  
  
总结:民事诉讼中中止审理提出的期限当事人因为一些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后,案件的审理也不是一帆风顺的,有的时候会出现一些原因使得案件的审理不能公平公正...#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在生活中发包通常是和承包一起出现的,且,此类术语通常是出现在
      在生活中发包通常是和承包一起出现的,且,此类术语通常是出现在建设工程中。对于最初接触建设工程行业的人来说,通常是不知道建设工程发包是什么意思的。此时,他们需要做的是了解法律法规对建......


·最新云南省昭通市威信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昭通市威信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昭通市威信县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扎西镇集镇规划区,平均补偿标准:37879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Ⅰ,扎西镇城乡结......


·如何认定数份遗嘱的效力
      实践中,可能会出现数份遗嘱的情况,那么此时应该按照哪一份遗嘱的内容来分配遗产呢?可能很多人都曾遇到过这样的情况,这个时候是如何解决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如何认定......


·男方不让探视孩子可以夺回抚养权吗?
      男方不让探视孩子可以夺回抚养权吗?如果对方阻止您探望孩子,可以起诉要求探视权。关于变更抚养权问题,您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了可以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因为根据法律的规定,发生以下情......


·一、父母的财产珠宝俩兄弟怎样分配?
      一、父母的财产珠宝俩兄弟怎样分配?父母的财产珠宝,有遗嘱的根据遗嘱分配,没有遗嘱的由兄弟之间协商分配,无法协商的可以诉讼解决。如果不存在遗嘱的话,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户口是否和父母在......


·人防工程等级划分标准是怎样的
      人防工程等级划分标准是怎样的人防工程是为在和平年代可以被用作他用,在战时能够有效地防护人员生命和保存物资以及保存战争潜力的重要防护设施,按照其在战时的用途划分为不同的等级。那么,......


民事诉讼中中止审理提出的期限 当事人因为一些纠纷向法院提起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