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借钱不还如何打官司,打官司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借钱不还如何打官司,打官司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如果遭遇他人借钱不还的时候,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提起诉讼,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打官司,但是打官司是非常复杂的,很多根本就不知道该如何打。下面,我们将在下文为你介绍借钱不还如何打官司,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借钱不还如何打官司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二、借钱不还打官司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9、其他证据
  
  打官司最重要的就是证据,如果证据不足,可能会面临着败诉的法律结果,因此,如果打官司的时候,一定要把证据准备充分,对于当事人无法收集的证据,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要是你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来电咨询网站的律师获得解答。
  
  
总结:借钱不还如何打官司,打官司需要准备哪些证据?如果遭遇他人借钱不还的时候,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提起诉讼,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打官司,但是打官司是非常...#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交通事故委托朋友处理可以吗?
      交通事故委托朋友处理可以吗交通事故案件处理过程中,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有关事务。但接受处罚等不能由他人代办的事项,只能亲自处理,不能由他人代办。二、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1、接到......


·公司合作意向性合同怎么写
      公司合作意向性合同怎么写甲方:______________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了给客户提供更好的应用服务,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__________通信有限责任公......


·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比较是怎样的
      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比较是怎样的一、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比较是怎样的?1、行政处罚是对行政相对人权利的最终处分,如没收财产之所以是行政处罚,因为它是对相对人财产所有权的最......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吊销驾照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吊销驾照,终身不得再拿驾照。交通事故不管是不是全责只要逃逸都会被定位全责。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


·物业费的收缴对象
          物业公司在提供了物业服务以后,该向哪些人收取物业费呢?1、通常情况下,小区入住之时,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便开始为小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而业主在购买房屋之时便签......


·一、假释考验期满后犯新罪是否构成累犯?
      一、假释考验期满后犯新罪是否构成累犯?假释考验期满后犯新罪是否构成累犯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


借钱不还如何打官司,打官司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