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农村土地使用权建房有哪些规定

  农村土地使用权建房有哪些规定
  在我国农村,如果想要建造房屋,住宅,首先要申请土地使用权,然后在土地上进行宅基地的建设。国家也对于农村宅基地的建设的相关问题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只有了解农村宅基地建设的相关问题,才能够在时间生活中得到合理的运用。那么,农村土地使用权建房有哪些规定呢?我们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出详细的介绍。
  
  农村土地使用权建房有哪些规定?
  
  农村自建房需要土地使用证和城镇建设规划许可证。
  
  农村建房手续办理须知
  
  一、程序
  
  (一)户主申请(说明申请事由,用地面积和土地类型,家庭状 况)村、社签字。
  
  (二)本户的户口簿复印件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三)规划内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外要办理《村、 镇规划选址意见书》。
  
  (四)原《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五)建房户他处无宅基地的说明书,村主任、驻村干部签字。 一户不能多宅。
  
  (六)分家无房产的应附分家协议原件。
  
  (七)在公路旁建房,必须要路政部门的明确意见。
  
  (八)涉及河道的,要有水利部门的明确意见。
  
  (九)地灾踏勘现场意见。
  
  (十)新开宅的农户,申请人同意退出原使用的住宅用地,并交 付集体经济组织重新安排使用的承诺书(原地改建除外)。
  
  (十一)房屋买卖过户必须只有一宅,且搬迁到外地,由社、村 镇出具签字才能过户。 注:坚决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二、审批面积(具体按当地的政策确定)
  
  (一)1-3人,按3人审批,即90平方米。
  
  (二)4人按4人审批,即120平方米。
  
  (三)5人以上含5人的只能审批150平方米。
  
  (四)撤房起屋的也是如此。扩建的连同老屋计算面积。
  
  三、几不批
  
  (一)地界不清的不批。
  
  (二)土地有争议的不批。
  
  (三)地质有滑坡现象的不批。
  
  (四)禁建区的不批。
  
  (五)界定为基本农田范围内不批。
  
  (六)规划区内的不能随便批。
  
  四、收费标准
  
  (一)农村居民建房,拆房建房的在四界不动的情况下,不收工本费,办用地许可证。
  
  (二)重新开宅,新占非耕地建房的不收工本费和押金,办理用地许可证,但老屋必须拆除后复耕。
  
  (三)重新开宅,新占耕地(不是水田和划为基本农田)因兄弟分家无住房确需占用的不收工本费和押金,但老屋必须拆除后复耕。耕地占用税按规定收取。 除此之外,一律不允许审批占用,特别是水田。
  
  五、违法占地处罚
  
  (一)违法占地建房的界定 未经批准,骗取批准,批甲占乙,批少占多,批非占耕。
  
  (二)实施处罚的程序 立案、调查取证、实地丈量、调查、研究处罚意见、告知、下发处罚书、收缴罚款、补办用地手续。
  
  (三)处理标准
  
  1、非耕地处罚10元每平方米。
  
  2、耕地(旱地),处罚款不少于20元每平方米,耕地占用税照收。
  
  3、耕地(水田),处罚款不少于30元每平方米,耕地占用税照收。
  
  (1)对部分违法建房户,态度恶劣,影响较大,在收取罚款时按上限征收,处罚后强制撤除建(构)筑物。
  
  (2)对违法建房户处罚
  在上文中,我们对于农村宅基地建设的程序,审批的面积,不批准的情况,收费的标准以及违法占地的处罚作出了详细规定。如果农村自建房,首先需要获得土地使用证,其次还需要办理城镇建设规划许可证。
  
  
  
  
总结:农村土地使用权建房有哪些规定在我国农村,如果想要建造房屋,住宅,首先要申请土地使用权,然后在土地上进行宅基地的建设。国家也对于农村宅基地的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需要考虑哪些方面
      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需要考虑哪些方面《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1999〕433号)提出:“土地资产处置时,要考虑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平均取得和开发......


·立案后抓不到人才通缉吗
      不是立案后抓不到人才通缉。只要公安机关立案,确定犯罪嫌疑人了,就已经上网通缉了。犯罪嫌疑人搭乘火车及飞机,需要出示身份证时,就会在公安系统的电脑中对其所在定位进行锁定。《刑事诉讼法......


·常见的商业车险种类有哪些
      常见的商业车险种类有哪些?1、车损险,该险种赔偿单方事故车辆的损失,但不包含玻璃单独破损的损失,停放中造成的损失,如无法找到责任人,赔偿损失的30%,碰撞事故按照责任比例赔付,价格随车辆......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认定要赔偿吗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认定要赔偿吗?工伤鉴定之后要向公司赔偿包括:⑴医疗费,⑵住院伙食补助费,⑶护理费,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


·法院执行局办案流程是什么
      随着法律意识加强,很多案件都上升到法院去解决。其中,法院执行局是法院的执行机构,它的工作主要是法院审判之后去执行法律文书。比如说张三上法院告李四偷了他家的牛,法院判决牛是属于张三的......


·开药店需要什么手续,要准备哪些资料
      开药店需要什么手续,要准备哪些资料一、开药店需要什么手续,要准备哪些资料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2)具......


农村土地使用权建房有哪些规定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