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出租车承包合同违约金是如何计算的?

  出租车承包合同违约金是如何计算的?出租车在日常生活中时非常的常见的,而对于出租车司机来说出租车的承包和租赁是非常的重要的,因为这直接着个人的收入,但是如果在出租车承包的过程中发生了违约的行为,此时的出租车承包合同违约金是如何计算的呢?下面就和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一、出租车合同违约金怎么算的?依据你们双方签订的合同承担违约责任。1、依不同标准,违约金可分为:(1)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2)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赔偿性)违约金。合同法施行之前,中国的违约金制度兼容以上各种形态,合同法则做了全新的规定。2、根据现行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是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合同条款之一);(2)是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定额损害赔偿金);(3)是对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约定(不同于一般合同义务)。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30%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法律对于违约金的最高限度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合同违约金最高标准是多少1、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30%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法律对于违约金的最高限度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1)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2)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3)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如果是构成了违约的行为,按照合同上面所规定的金额来进行赔付,如果双方对于违约金没有协商好,那么最好是走法律程序来解决纠纷,然后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总结:出租车承包合同违约金是如何计算的?出租车在日常生活中时非常的常见的,而对于出租车司机来说出租车的承包和租赁是非常的重要的,因为这直接着个人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保密、竞业协议的设计
      通常保密协议应包括以下条款:  一是对第三人合同义务条款。此条款主要针对新聘用员工。  企业在聘用新员工时应调查其在进入本企业前是否承担了对原企业的保密义务及竞业禁止义务。......


·在我国正处于快速城市化进程中的如今,工程质量问题不仅关系到人
      在我国正处于快速城市化进程中的如今,工程质量问题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自身利益和合法权益,还关系这我国城市化进程能否顺利进行,越来越引起相关部门的广泛重视。那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措施......


·杀两条人命投安自首会判死刑吗
      不一定。故意杀人罪本身罪名就有多个量刑标准,并不一定判处死刑。同时自首属于“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条件,并不是“应当”从轻减轻的条件,因此,故意杀人罪自首,但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


·总公司的合同纠纷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参与诉讼可以吗?
      总公司的合同纠纷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参与诉讼可以吗?不可以,因为合同的主体是总公司,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公司可以作为原告参加诉讼,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


·延期缴纳行政处罚罚款的条件是什么?
      延期缴纳行政处罚罚款的条件是什么?一、延期缴纳行政处罚罚款的条件是什么?(一)延期缴纳行政处罚罚款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


·法院对“虐待、遗弃”的认定
      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可以认定为“虐待”。在事实认定时应审查相关证据能否反映损害行为具有持续性、经常性状态这一显著特性。“遗弃”指的是夫妻间对年老、年幼、患病或没有独立生活能......


出租车承包合同违约金是如何计算的?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