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集资诈骗罪数额认定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公民或者单位意识到自己受到来自他人实施非法集资行为的侵害之后,会立即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人在案件被侦破之后,会将案件移交给人民检察院进行审理,此时检察院会根据刑事法律对集资诈骗罪数额认定的规定,确定其犯罪情形,继而进行判刑。
  
  一、诈骗罪的数额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的相关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的诈骗数额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三个标准。按照《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中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一)数额较大标准: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000元-10000元的,属于“数额较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数额巨大标准: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0000元-100000元的,属于“数额巨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数额特别巨大标准:个人诈骗公私财物500000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诈骗罪量刑幅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1.构成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由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集资诈骗罪数额认定分为三个档次,其实施非法集资行为的主体不同,认定标准也是不一样的,在认定后,会根据其集资情形,进行判刑。对于触犯非法集资罪的,由于社会影响较大,受害群众是较广的,故而量刑处罚也是较重的。
  
  
  
总结:在公民或者单位意识到自己受到来自他人实施非法集资行为的侵害之后,会立即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人在案件被侦破之后,会将案件移交给人民检察院进行审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签订合同的过程与履行中应当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签订合同的过程与履行中应当注意的事项有哪些一、合同订立阶段(一)合同相对方的资信审查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


·法律规定怎样合法买外村宅基地?
      一、法律规定怎样合法买外村宅基地?不能合法的进行购买;对于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是否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宅基地的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


·一、交通事故死亡有哪些赔偿责任项目?
      一、交通事故死亡有哪些赔偿责任项目?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主要包括以下赔偿项目:1、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


·延期付款信用证的风险
      所谓延期付款信用证,是受益人提示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在规定的期限内,被指定银行履行付款责任。延期付款信用证有两个特点:其一是板期,即受益人交单时即已确定付款到期日;其二是远期......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企业有何区别?
      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企业有何区别?1、一人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是非企业法人。2、一人有限公司有注册资本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无出资额规定。3、一人有限公司是负......


·欠款不还起诉要怎么做 如何起诉追讨欠款
      有这样一句广为流传的话:不要轻易借钱给朋友,轻易借钱给朋友不仅可能失去这些财物,有时也会失去这些朋友。其实此话不无道理,这反映出了民间借贷的债权人的无奈。那么对于习惯赖账的债务人来......


集资诈骗罪数额认定的规定是怎样的?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