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刑事诉讼法5种强制措施都是什么?

  公安机关接到有关刑事案件的报案后,会组织警力展开侦查,对于发现线索的犯罪嫌疑人,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公安机关可以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这样也可以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脱给破案带来困难。那么刑事诉讼法5种强制措施都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有关法律知识给您讲一讲。
  
  一、刑事诉讼法5种强制措施都是什么?
  
  1、拘传
  
  拘传是指司法机关对未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强制措施。拘传首先要经过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法院的院长批准,并填写拘传证后方可执行。执行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要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证。一次拘传的持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2、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是指司法机关责令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不逃避或妨害侦查、起诉、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3、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是指司法机关责令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住处,依法对其行动加以监视和控制的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的适用对象与取保候审相同。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找不到保证人也不能交纳保证金时,采用监视居住的方法。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4、拘留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指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采取暂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5、逮捕
  
  逮捕是指司法机关为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发生社会危害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对犯罪嫌疑人逮捕有哪些程序?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至30天。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在实施逮捕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住所在24小时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所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综上所述,刑事强制措施是公安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办法。刑事诉讼法5种强制措施都包括拘传、监视居住、取保候审、拘留和逮捕等,其中要数逮捕最为严厉。按照规定,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逮捕的,应该在对犯罪嫌疑人拘留后三日内,向检察院提出。
  
  
总结:公安机关接到有关刑事案件的报案后,会组织警力展开侦查,对于发现线索的犯罪嫌疑人,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公安机关可以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这...#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犯罪分子被批捕了什么时候判决?
      一、犯罪分子被批捕了什么时候判决?1、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一般案件,公安阶段:刑拘期间侦查最长37天,逮捕后侦查羁押一般2个月;检察院阶段:1个月;法院阶段:3个月;所以,一般刑事案件,约7个......


·装修合同没写违约金怎么办
      装修合同没写违约金怎么办1、装修合同没写违约金是不是任一方违约就不用赔偿了呢?答案肯定否定的。因为你签订了合同,但又不去履行合同,对方在此期间又不能随意中止合同。因你的行为有可能给对......


·律师常说的要约效力是什么?
      律师常说的要约效力是什么?要约是以缔结合同为目的的,说白了也就是一方向另一方发出邀请签署合同约,而在法律文件的书面语言中发起的一方称为要约方,被发起方称为被要约方。那么要约的特点有......


·农村医保报销比例
      现在医疗保险不仅可以在城镇报销,在农村也可以报销,并且农村医保是有自己的报销比例的,但是很多人还不是很清楚农村医保报销比例具体是多少,今天我们给您详细说说农村医保报销比例具体是怎么......


·网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还删了信息怎么办?
      网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还删了信息怎么办?网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还删了信息可以向法院起诉,并且可以在下落不明的情况之下进行公告送达。欠钱不还,双方之间是民事法律关系,双方之间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


·专利侵权案件的管辖(一)
      专利侵权纠纷的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诉讼,由侵权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刑事诉讼法5种强制措施都是什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