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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司法鉴定等级划分的依据是什么?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有人员受伤,就会涉及到对受伤人员的赔偿。法院在裁决责任人的赔偿金额时,会参考伤残司法鉴定结论,该鉴定根据伤情的严重程度不同划分为十个不同等级。那么,伤残司法鉴定等级划分的依据是什么?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伤残司法鉴定等级划分的依据是什么?
  
  1、一级伤残划分依据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2、二级伤残划分依据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三级伤残划分依据
  
  (1)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
  
  4、四级伤残划分依据
  
  (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职业种类受限;
  
  (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5、五级伤残划分依据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社会交往贫乏。
  
  6、六级伤残划分依据
  
  (1)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降低;
  
  (3)不能胜任原工作;
  
  (4)社会交往狭窄。
  
  7、七级伤残划分依据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3)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4) 社会交往降低。
  
  8、八级伤残划分依据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远距离流动受限;
  
  (3)断续工作;
  
  (4)社会交往受约束。
  
  9、九级伤残划分依据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 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10、十级伤残划分依据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二、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各种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如下:
  
  1、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
  
  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宿费
  
  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7、营养费
  
  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8、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9、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0、丧葬费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1、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当地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12、死亡赔偿金
  
  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是否还有工作与学习能力等依据进行划分的,它可以分为十个等级,一级最为严重,十级则表明所受损伤最小。司法鉴定机构在出具鉴定结论之后,法院就可以根据该鉴定结论对受伤人员的经济赔偿数额作出裁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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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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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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