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案例有哪些?

  婚内出轨一直是网上热议的问题,遇到这样的案例,网友们往往口诛笔伐,对出轨的一方大加攻击,但谩骂和攻击并不能保障受害一方的权益,只有法律才能更好地帮助解决问题。如果婚内出轨,必须靠离婚解决的时候,财产如何分割呢?下面我们就来为您分析一个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案例,来为您解答一些疑惑。【男方出轨离婚财产分配案例】案情任某与高女士系自由恋爱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双方婚内共同财产有房屋一套、小轿车一辆。任某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其他女人有不正当关系,并生育有一男孩。任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任某与其他女人生育一男孩,在婚姻中具有明显过错,结合婚姻法财产处理照顾女方的原则,酌定任某分得40%的财产,高某分得60%的财产。遂判决:一、准予任某与高女士离婚;二、东风路房产归高女士所有,高女士支付任某12万元;三、车辆归任某所有,任某支付高女士2.1万元。该判决现已生效。《婚姻法》对有过错一方导致离婚的相关规定1、《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如果男方有外遇,符合上述两种情况,女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是上海市的法院很少会判决在离婚中有精神损害赔偿的,除非是因为有家庭暴力、遗弃虐待重婚等因素,如果只是外遇而导致离婚,不会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只会在财产分割的时候照顾无过错方而已。3、即使支持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最高5万,而且法院一般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和负担能力等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具体赔偿数额没有明确量化标准,在一般城市,也很少超过1万元。所以当一方婚内出轨导致离婚时,无过错方要做的不是大哭大闹,而是冷静下来,用法律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无过错方应尽可能收集过错方出轨的资料,这样才能在财产分割时得到精神损害的赔偿。当然一个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案例并不能包含所有的情况,面对具体的情况时,还是应该多进行法律咨询,具体分,具体解决。
  
  
  
总结:婚内出轨一直是网上热议的问题,遇到这样的案例,网友们往往口诛笔伐,对出轨的一方大加攻击,但谩骂和攻击并不能保障受害一方的权益,只有法律才能更...#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内容 一、概述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内容一、概述为了妥善处理企业劳动争议,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发展良好的劳动关系,促进改革开放的顺利发展,制定......


·债务纠纷案件如何打官司
      债务纠纷案件如何打官司一、债务纠纷案件如何打官司打债务纠纷官司即进行债务纠纷诉讼。诉讼是解决债务纠纷的重要手段,且最终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不到万不得已,相信谁也不愿意走到诉讼这一......


·新罪漏罪同时存在如何并罚?
      一、新罪漏罪同时存在如何并罚对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罪犯有漏罪或者又犯新罪的情况分别进行了规定。但对于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既有漏罪又犯新罪的情况应如何处理没有规定......


·怎样处罚信用卡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
      信用卡透支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方便了人们的生活,缓解了人们的经济压力,但是也给了很多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很多犯罪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较大数额的财物。为了维护金融秩序,国家必然要惩......


·诈骗案要多久才结案
      1、诈骗案多久会结案要根据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材料来确定。2、诈骗罪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就要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流程进行,一般审查阶段是3个月,审查起诉阶段需要2个月左右,需要补充侦查的每一次1个月......


·如果工伤鉴定七级多少钱
      对于普通劳动者来说,肯定拿到工伤鉴定的结果以后,最关心的问题就是能够拿到多少的赔偿金。一般来说我国的工伤鉴定等级不一样,对用人单位来说,需要赔偿的数额也是不一样的。工伤鉴定一共分为......


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案例有哪些?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