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关于驾驶人员酒后司法鉴定书的出具期限是多久

  关于驾驶人员酒后司法鉴定书的出具期限是多久?我国对酒后驾驶实行严加排查,酒后驾驶不但危害他人自己还将接受法律的惩治,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交警会申请对酒后驾驶人员的驾驶情况进行司法鉴定,等到鉴定书后根据结果判定该人员的行为是否合法,那么关于驾驶人员酒后司法鉴定书的出具期限是多久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关于驾驶人员酒后司法鉴定书的出具期限是多久?
  驾驶人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需检验事故当事人血液酒精含量。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之规定: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二、如何完善酒驾血液司法鉴定?
  1、完善血液酒精检测程序针对血液酒精检测程序存在的问题,才能顺利办理醉酒驾驶犯罪案件。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前对嫌疑人的血液进行酒精含量检测的鉴定结论是判定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中的醉驾行为最为直接和重要的证据、检察机关,由医务人员对其提取血液。2、及时全面收集证据,应由固定的两名侦查人员负责到底、期限及提出理由,备份后及时冷藏,交警可以佩戴微型摄像头,完善血液酒精检测程序是非常必要的。3、正确办理醉酒驾驶案件的实践需要,三份用于备份(供当事人。4、明确申请重新鉴定的次数,完善该证据的提取,属暴力取证应作为非法证据排除,排除犯罪嫌疑人的相关辩解。为使该类案件得到公正的处理、提取时间,如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没有提出重新鉴定、保管,堵塞可能存在的漏洞、起诉,定期进行修理维护,给复检后证据的采信提供帮助,仍然停留在行政违法阶段,通过拍照或者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因此规范血液检测程序。然后交警部门根据鉴定结果判断该人员的酒后驾驶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行为,如果情节严重的还会承受一定的刑事责任。相关知识可以通过网站进行详细咨询。
  
  
  
总结:关于驾驶人员酒后司法鉴定书的出具期限是多久?我国对酒后驾驶实行严加排查,酒后驾驶不但危害他人自己还将接受法律的惩治,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交警...#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分类与等级标准是如何界定的?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分类与等级标准是如何界定的?为了进一步落实和规范工程质量检测活动,提高整体行业水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新的征求意见稿,并于已征求意见结束。下面就随本站我们......


·带薪年休假则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这个说法正确吗
      带薪年休假则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这个说法正确吗一、带薪年休假则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这个说法正确吗带薪年休假则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关于带薪年休假的问题是可以进行劳动仲裁的......


·醉驾209会受怎样的处罚
      醉驾209会受怎样的处罚醉驾,酒精含量209.4,属于从重情节,必须判处实刑,是不能判处缓刑的。《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


·仓储合同需具备哪些主要条款
      仓储合同需具备哪些主要条款1、货物的品名和种类;2、货物的数量、质量及包装;3、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和时间;4、进出库存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5、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6、计费项......


·股权融资的优缺点有哪些
      股权融资的优缺点有哪些?一、股权融资的优点1、企业财务风险较小股权资本不用在企业正常运营期内偿还,不存在还本付息的财务风险。相对于债务资本而言,股权资本筹资限制少,资本使用上也无特别......


·我国对于调查取证权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对于调查取证权的规定是什么在进行案件侦办的时候,有时候公安机关或者监察部门需要进行调查取证,只有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才有利于对案件的审判。我国公民对相关部门在调查取证的时候,......


关于驾驶人员酒后司法鉴定书的出具期限是多久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