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房屋租赁期间房东卖房租客怎么办

  房价是压在工薪阶层人民身上的一座大山,因此部分人选择租房代替买房。租房的过程过经常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纠纷,那么房屋租赁期间房东卖房租客怎么办?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介绍房屋租赁期间房东卖房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帮助您解决遇到的问题。一、房屋租赁期间房东卖房租客怎么办房屋的所有人对房屋享有占有、处分、收益的权利,无论是将房屋出租还是将房屋出售都是房屋所有人的自由,但是当房屋在出卖之前存在租赁关系时,房屋的出售就会受到限制。因为租客对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也就是当承租人提出的购房条件与第三人购房的条件相同时,出租人应当将房屋卖给承租人。二、出租人出卖房屋侵害承租人权益时怎么维权根据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出租人负有通知的义务,如果因为出租人的原因侵害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可以向出租人要求赔偿。然而,如果承租人未曾起诉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直接起诉要求出租人因侵犯其优先购买权而赔偿损失的,应当如何处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一种形成权,只有在承租人确有行使该权利的意思,且提供与买受人同等的交易条件时,才谈得上其优先购买权被侵犯的问题。经法院审查房屋买卖已经过户且买受人为善意,驳回承租人的诉请后,承租人才能以出租人为被告提起优先购买权的损害赔偿之诉。不应以未曾起诉行使优先购买权而一概驳回。优先购买权行使的结果是强制缔结房屋买卖合同,使承租人能以同等条件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租赁房屋。出租人擅自将房屋出让并过户给善意第三人,使承租人无法行使优先购买权,给承租人造成的直接损失是迫使其在租赁期届满后另行购买或租赁房屋以供居住,支出不必要的交易成本;间接损失则是使得承租人丧失了以买受人同等条件购买房屋的机会,从而因房屋市场价格波动失去可得利益。对直接损失,可根据承租人提供的证据认定;对间接损失,即房屋涨跌损失的确定,可参照以下方式:双方协商确定的,从其约定;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的,原则上可比照最相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确定房屋涨跌损失;无最相类似房屋比照的,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涨跌损失。认定损失的时间点应从保护承租人的利益出发,以承租人的请求为基础,结合租赁合同终止之日、房屋过户登记之日以及审理中房屋的涨跌情况等,合理确定。以上就是我们为您带来的关于房屋租赁期间房东卖房租客怎么办的相关知识,承租人在租赁房屋出卖时享有优先购买权,并且当优先购买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承租人可以向出租人主张赔偿。赔偿的标准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总结:房价是压在工薪阶层人民身上的一座大山,因此部分人选择租房代替买房。租房的过程过经常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纠纷,那么房屋租赁期间房东卖房租客怎么办...#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借贷合同司法解释有哪些?
      借贷合同司法解释有哪些?一、借贷合同司法解释有哪些借贷合同,是指出借人把一定数量的货币或种类物交付给借用人,借用人按照约定定期或不定期地将同等数量的货币或同等数量质量的种类物归......


·政府信息公开立法的意义是什么?
      政府信息公开立法的意义是什么?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地位逐渐提高。中国本是一个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政府有义务向人民公开信息信息,一遍更好的管理人民,为政府工作更好地顺利执行必须要信......


·打人不赔偿会怎么处理
      打人不赔偿会怎么处理1、到派出所报案,由派出所进行调解。2、再和打人者及其家属进一步协商解决。3、对方打你的证据,并保留就诊票据、伤情照片、伤情鉴定等证据,在调解及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到法......


·一、二手房过户税有哪些?
      一、二手房过户税有哪些?1、契税根据国家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缴纳契税,无论是商品房还是存量房的买卖都要缴纳的。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1%-3%交纳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您都知道,在生活当中使用国有土地资源的话,是经过各省市的国土资源局的审批以后才可以进行的。所以说国土资源局在针对土地的利用和分配上审批的时候,必须仔细阅读申请人的相关材料,如果不符......


·偷窃多少钱可以立案?
      偷窃多少钱可以立案?一、偷窃多少钱可以立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


房屋租赁期间房东卖房租客怎么办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