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量刑是怎样的
在故意伤害中可能造成以下几种损害情况,即轻微伤、轻伤、重伤以及死亡。其中自然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结果最严重,而在这样的情况下构成了《刑法》中规定的故意伤害罪,自然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究竟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量刑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如何界定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行为犯罪构成的特征是:
(1)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并且造成了他人死亡的结果;
(2)主观方面,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伤害结果的发生,但是并不希望或者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也就是说有致人伤害的故意而没有致人死亡的故意,主观上是故意加过失的双重罪过。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由于过失而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其犯罪构成的特点是:
(1)客观方面表现为由于行为人的作为或不作为,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一般发生在劳动生产或日常生活等场合,对他人的生命安全缺乏应有的注意,以致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
(2)主观方面是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
从以上两罪的犯罪构成特征,我们可以明确区分其相同点和不同点:
(1)相同点是,客观上都发生了死亡的结果,行为人主观上对死亡结果的发生都属于过失心态,即不希望也不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死亡结果的发生是出乎意料之外的。
(2)不同点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行为具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而过失致人死亡行为中则没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
在具体案件中,对行为人是否具有伤害故意的判断有很大难度。例如:某甲是小学教师,因学生某乙顽皮,不听管教,情急之下某甲打了某乙一记耳光,又照其后背拍了两巴掌,致某乙立即昏倒在地,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某乙系心血管爆裂致死。对于此案的定性,产生了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某甲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另一种意见认为,某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对于这两种罪的区分应根据具体案情从客观到主观进行判断,即从行为是否构成伤害行为再反推行为人是否具有伤害故意,具体来说,应结合以下客观情况来加以判断:
①过失致人死亡中的行为一般发生在日常生活或劳动生产等场合,一般不具有非法性质。如家长管教孩子、老师管教学生等;而故意伤害致死中的故意伤害行为本身则具有非法性,属违法行为。
②发生打击行为时的环境,是在什么情况下引起打击行为的,是因为日常琐事还是寻机报复,要查清有否导致故意伤害的微观环境。
③从打击工具上分析其一般情况下是否足以伤害对方。手持铁棒、刀等金属器械,一般情况下是足以伤害对方;拳打脚踢,一般不足以伤害对方。
④从打击的力量频率上,一般来说,力量越大,频率越迅速,故意伤害的可能性就越大。
⑤从双方的关系上,即行为人与被害人是素不相识、一般关系、亲密无间还是冤家仇人,应区分不同的情况来正确判定是否有产生故意伤害的可能性及可能性的大小。
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量刑是怎样的
刑法第234条、第238条、第247条、第248条、第289条、第292条、第333条的规定,对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伤残的,刑讯逼供或暴力取证致人伤残的,虐待被监管人致人伤残的,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的,非法组织或强迫他人出卖血液造成伤害的,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这些规定属于拟制规定,而非注意规定。
(一)犯故意伤害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 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通过上文的分析介绍,我们现在清楚的知道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量刑一般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最高的处罚是死刑。实践中,需要仔细区分一下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和故意杀人罪,此时构成的是两种不同的犯罪,自然法律中规定的处罚也是不同的。
总结:在故意伤害中可能造成以下几种损害情况,即轻微伤、轻伤、重伤以及死亡。其中自然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结果最严重,而在这样的情况下构成了《刑法》中...#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到底什么是可转换公司债券
到底什么是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是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债券。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
·行贿罪的办案单位是公安机关吗
一、行贿罪的办案单位是公安机关吗?行贿罪的办案单位是公安机关,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行......
·工伤鉴定出来后多久能拿到赔偿
劳动者在工作中可能因为某些原因出现工伤,这时候就需要进行工伤鉴定以获取赔偿。但是很多人对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多久能够难道赔偿款的问题十分困惑。那么,工伤鉴定出来后多久能拿到赔偿?为此......
·公证送达是否发生诉讼时效中断?
公证送达是否发生诉讼时效中断?公证送达会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一旦发现,相关的义务当事人就可以暂时的不履行自己的义务,但是若是争议并非是由于对于遗嘱文件等资料的正......
·起诉离婚开庭前需要调解么?
起诉离婚是我国法律规定的离婚的方式之一,另外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如果法院受理了离婚案件,就必须在开庭前进行调解。这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明......
·离婚时约定子女跟随父母一方生活,离婚后另一方还可以要求子女跟随自己生活吗?
可以。父母离婚后,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协议不成的,可以另行提起变更抚养关系之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量刑是怎样的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