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
我国法律规定,严禁在交易市场中编造并传播期货交易虚假信息,但是有一小部分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以身犯险,扰乱市场规则,最后落到坐牢的下场。人们在交易市场中讲究诚信,倡导公平竞争,所以遇到这样的违法行为是绝不姑息的。那么,编造并传播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是指什么?请看下文。
一、编造并传播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的含义
编造并传播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是指编造并且传播影响期货的虚假信息,扰乱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其不仅会侵害国家有关期货交易的管理制度,扰乱期货交易市场,而且还会由此造成投资者的利益主要是经济利益重大损害。
二、构成要件
1、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编造并且传的传播。编造、传播行为必须同时成立才能构成本罪。不然,虽然编造了虚假的信息但没有加以传播,或者虽然传播了虚假信息但这信息不是自己所编造,如道听途说后又散布给他人的,就不应以本罪论处。当然,行为人编造后故意要他人传播的,亦应认定为其既编造了且加以传播。他人被人要求传播,其如果明知所要其传播的虚假信息是编造的,对他人也应当以本罪行为论处。但他人如果不知道是要求人编造的,则不宜认定为本罪的既编造又传播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没有编造,而是将所取得的信息加以利用或泄露,如属内幕信息,则应以内幕交易或泄露内幕信息行为论处。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后果为必要。如果没有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或虽然扰乱了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了实际危害后果但不属于严重的后果,亦不能构成本罪而以本罪定罪科刑。所谓造成严重后果,主要是指因行为人的行为造成了证券、期货价格强烈波动;在投资者中引起了恐慌,大量抛售或购买证券、期货合约;给投资者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等等。
2、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单位,又包括个人。后者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三、立案标准
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2、致使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异常波动的;
3、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法律条文
《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修正案》将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修改为:“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虚假信息是不存在的,也非真实的,这些不法分子正是犯了编造并传播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那么编造并传播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是指什么,我们已在上文中给出答案。编造传播不实的信息目的是为了影响到人们的思想及行动,从而进一步的影响经济,有的民众很容易就上当受骗了。
总结:我国法律规定,严禁在交易市场中编造并传播期货交易虚假信息,但是有一小部分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以身犯险,扰乱市场规则,最后落到坐牢的下场。人们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因工受伤 最迟多久做工伤认定有效
因工受伤最迟多久做工伤认定有效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2、用人单位未按前......
·无偿技术服务合同需要赔偿吗
无偿技术服务合同需要赔偿吗1、无偿合同在实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中,适用严格责任原则不符合损害赔偿的宗旨。无偿合同损害赔偿除了要有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的事实外,还应当具备主......
·私募基金公司法人代表有什么要求?
私募基金公司法人代表有什么要求?您都知道,一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注重的比较多的是它的人和性,所以在选定代表人的时候,会根据各自的意愿来进行选定,但是对于私募基金公司的话,选举代表人的......
·职务侵占6000元怎么处理
职务侵占罪6000元,在司法实践中,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不可能追究刑事责任,按照治安处罚进行处理。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
·行贿3万定罪有哪些规定
一、行贿3万定罪有哪些规定根据刑法第390条第1款的规定,犯行贿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因是怎样的
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因是怎样的一、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因是怎样的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等法定原因而结束。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及其《实施条例》第21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我国法律规定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