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盗窃危险物质罪怎么判的

  我们生活周围都存在危险物质,如火药等,那么盗窃危险物质罪怎么判?盗窃危险物质罪是指偷偷地盗窃爆炸物、弹药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物品。这些危险物品在我们生活中虽不常见,但却事实存在的,也被安全的保存好,但是还是有不法分子偷窃它们去制造恐怖事件,危险着我们的生活环境。具体就让我们带着您了解一下。
  
  盗窃危险物质罪怎么判
  
  一、构成
  
  1、客体。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的对象是枪支、弹药、爆炸物,或者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件等物质。
  
  2、客观要件。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的行为是秘密窃取或者公然夺取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根据2001年5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的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l款之规定,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定罪:
  
  (1)盗窃、抢夺以火药为动力的发射枪弹非军用枪支1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2支以上的;
  
  (2)盗窃、抢夺军用子弹10发以上、气枪铅弹500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100发以上的;
  
  (3)盗窃、抢夺爆炸装置的;
  
  (4)盗窃、抢夺炸药、发射药、黑火药1000克以上或者烟火药3000克以上、雷管30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30米以上的;
  
  (5)虽未达到上述最低数量标准,但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该司法解释颁布时间早于《刑法修正案(三)》,因此,对《刑法修正案(三)》中增设的盗窃、抢夺危险物质罪的罪量要素未作规定。
  
  3、主观要件。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的罪过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的行为而有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
  
  二、处罚
  
  根据刑法第127条第1款(《刑法修正案(三)》第6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第2款(《刑法修正案(三)》第l条)规定,犯本罪而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犯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而情节严重或者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4条第2款之规定,情节严重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数量达到本条第1款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5倍以上的;
  
  (2)盗窃、抢夺军用枪支的;
  
  (3)盗窃、抢夺手榴弹的;
  
  (4)盗窃、抢夺爆炸装置,危害严重的;
  
  (5)达到本条第1款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并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这里的国家机关,是指依法能够装备、使用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是指现役军人、武警官兵、警察(包括司法警察)等。民兵,是指依法组成的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的成员。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关于盗窃危险物质罪怎么判的详细介绍,我们可以看见只要犯了这个罪的人,情况好一点的都要判三年,最终的要判死刑,从量刑我们就可以看出这个罪的严重程度。所以对于那些危险物品,您还是能远离就远离,比较对谁来说,都不是好东西。详细内容可以咨询的在线律师。
  
  
总结:我们生活周围都存在危险物质,如火药等,那么盗窃危险物质罪怎么判?盗窃危险物质罪是指偷偷地盗窃爆炸物、弹药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物品。这些危险物...#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一、交通事故无责任要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无责任要赔偿吗?发生交通事故,即使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被认定无责,也有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死亡或者重伤,机动车一方无过......


·起诉离婚一方找不到对方怎么办?
      婚姻关系如果确实无法维持下去,选择离婚也未必不是一个好办法,但往往在一方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时,另一方可能由于不同意而拒绝出庭,或者另一方因为下落不明而导致诉讼时不能出现,那起诉离婚......


·犯集资诈骗可不可以减刑?
      集资诈骗属于刑事案件,公安部门接到报案后会进行立案侦查,由检察院提请公诉。法院对集资诈骗案件审理后,相关犯罪嫌疑人会被判刑,然后就入狱服刑。我们经常会看到刑事案件罪犯在服刑期间获得......


·分居协议书要怎么样才具有法律效力
      有的夫妻在分居之前会先写一份分居协议书,这样可以对自身的利益起到一定的保护,同时也能避免日后产生纠纷。那这个分居协议书要怎么样才具有法律效力呢?如果没有效力,那肯定也就无法保护当事人......


·拐卖儿童政策会如何处罚?
      一、拐卖儿童政策会如何处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


·对犯罪未遂,应当如何处罚
      对犯罪未遂,应当如何处罚一、对犯罪未遂,应当如何处罚《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


盗窃危险物质罪怎么判的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