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加班不给加班费怎么办不补休?

  随着我国法律程序的不断完善,在解决生活中的种种问题包括婚姻问题,需要按照相关法律程序来进行,人们的工作压力不断增加,主要原因是许多劳动者在工作时时常加班,在劳动者加班时候就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加班的相应工资,那加班不给加班费怎么办不补休 还说拿提成是为了让自己怎样?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加班不给加班费怎么办
  
  属于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规可以进行申诉。
  
  二、劳动合同法加班工资的规定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有关加班费标准的相关知识: 加班、加点费习惯称加班费 加班工资倍数与时间计算:
  
  
  (一)8小时外加点:根据1995年5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因此,如果安排劳动者在每天8小时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150%的工资;
  
  (二)休息日加班:如果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200%的工资
  
  (三)法定节日加班:根据最新劳动法规定,我国劳动者一年享有 11天法定假,即:
  
    (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也就是说,以上日期就是法定休假日,如果在以上日期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300%的工资。
  
  (四)计件工资时的加班加点: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在法治社会中解决任何问题需要依据法律来进行,这样才能在保证自己不触犯法律的情况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犯,加班按照相关法规就必须支付一定的加班费,从而来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总结:随着我国法律程序的不断完善,在解决生活中的种种问题包括婚姻问题,需要按照相关法律程序来进行,人们的工作压力不断增加,主要原因是许多劳动者在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房屋他项权利人是银行吗?
      我们知道房屋的太想权利是哟拥有抵押权利的人,或者是团体或者是公司等,一般的拥有这项权利的人群我们称之为房屋他项权利人,这时候就有一个问题就是关于房屋他项权利人是银行吗?为什么大多数......


·立案时应注意的问题
      立案时应注意的问题(一)仔细审阅提交诉讼材料,避免不必要麻烦的发生。1、避免被告二个住所地的情况出现。根据有关要求,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立案时,应该提交法院的材料有:(1)起......


·行政处罚告知笔录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国家很多场合都是需要进行行政处罚的,比如说违反了交通规则,所进行的罚款,也是属于我们国家行政处罚当中的一种,当然行政处罚,它需要经过一系列法定的程序,比如说行政处罚,需要一个......


·哪些情形会导致继承权的丧失
      哪些情形会导致继承权的丧失(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但属于正当防卫的除外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其行为必须是以剥夺被继承人之生命为目的,若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所实施的不法行为虽为危害......


·邻接权——出版者的权利有哪些
      出版者指图书出版社、报社、杂志社和音像出版社等出版单位。出版者在取得专有出版权后,在传播作品中产生了自己的权利,即对出版物享有邻接权。也就是说,图书出版社对其出版的图书、报社对其出......


·新刑法对于挪用公款罪的量刑
      新刑法对于挪用公款罪的量刑一、新刑法对于挪用公款罪的量刑犯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


加班不给加班费怎么办不补休?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