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般无效婚姻能离婚吗?

  法制化程度在不断的上升,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在日常的生活中下通过法律来解决问题,而在离婚过程中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程序来进行解决离婚之间的问题,特别是解决关于无效婚姻的问题上要解决妥善,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那无效婚姻能离婚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无效婚姻能离婚吗?
  无效婚姻是因男女双方的结合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违法婚姻。尽管离婚和无效婚姻的最终结果都能导致男女双方婚姻关系的终止,但在司法实践中,常常存在着将两者混为一谈的现象。很多在婚姻关系存续前就存在结婚要件的瑕疵,而由于当事人缺乏法律知识,往往主张的是离婚,而非婚姻无效。司法实践中,
  二、离婚与无效婚姻有着如下明显的不同:
  1、两者的行为性质不同。离婚与无效婚姻虽然都是解除男女之间的关系,但两者有本质区别。从诉的性质来看,离婚之诉是变更之诉,主要在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是为了从法律上通过夫妻身份关系、财产、子女关系的变更,解除原有的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其前提是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离婚之诉是变更之诉,为普通程序之诉。而婚姻无效之诉上确认之诉,为特别程序之诉。无效婚姻解除的是违法的婚姻,不具有合法婚姻关系这一前提条件的男女之间,根本不存在离婚与否的问题。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的案由,表达的是当事人诉争的法律关系及其争议,而适用特别程序的民事案件的案由表达的则通常是当事人请求对各种法律时间或行为的确认。离婚纠纷表明的是当事人对于是否解除他们的夫妻关系存在争议。婚姻无效之诉表明的是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请求确认该婚姻不具有合法性。2、两者产生的原因不同。离婚的原因发生于婚姻关系成立之后,且不是因为婚姻本身违法,而是由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无效婚姻产生的原因在于违反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在婚姻成立时,违法行为已经作为既成的事实发生。这就决定了两者的具体事由不同。离婚可以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在诉讼离婚中,离婚的法定理由为:(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些事由是导致了夫妻感情破裂的,具备这些情形,是否离婚,由当事人自己决定,并不必然导致婚姻的解除。而且,如果经法院调解和好的,婚姻关系继续存在。而无效婚姻的原因,则是违反了结婚的法定条件,即我国《婚姻法》第10条规定的情形。具备这些情形,则其婚姻关系自始无效;而且,在解除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时,直接解除无须经过调解。3、两者的行为效力和实效不同。离婚应当自该婚姻关系解除之日起生效。而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即婚姻被宣告无效自结婚登记之日起即无效,对该“婚姻关系”的宣告无效溯及既往。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既可以发生在该婚姻关系当事人生存期间,也可以发生在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死亡以后。在离婚过程中我们遇到的问题比较多,主要是来解决房产分割以及孩子的抚养权,除此之外还会遇到无效婚姻的情况下,遇到之后不要慌张在婚姻法中有详细的规定,要严格地区按照相关程序来进行解决就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总结:法制化程度在不断的上升,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在日常的生活中下通过法律来解决问题,而在离婚过程中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程序来进行解决离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违法发放贷款罪是职务犯罪吗
      一、违法发放贷款罪是职务犯罪吗?违法发放贷款罪不是职务犯罪,《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违法发放贷款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


·分家析产纠纷的调解原则
      1、对家庭财产进行分割时,只能分割家庭成员间共有的那部分财产,不能对属于家庭成员个人的财产进行分割。  2.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同等地承担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


·怎么处理农村征地补偿纠纷?
      怎么处理农村征地补偿纠纷?征收单位在征收属于民事主体的土地之前,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将征地的补偿标准进行公布,但是根据相关信息的显示,在征收土地之后,不少单位并没有按照既定的规定......


·交通事故诉讼财产保全有什么条件
      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很多交通事故诉讼的当事人都会向法院申请将对方的财产进行保全。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诉讼财产保全的条件有哪些吗,具体的程序又是怎样的......


·中小型企业融资相关风险有哪些?
      中小型企业融资相关风险有哪些?中小企业在市场经济的重要参与者,在促进就业、提高经济活力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可是,中小企业在融资方面存在种种困难,融资过程中面临诸多风险。正确认识这些......


·简述工程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简述工程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料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订立合同的人必须具备一定的独立表达自己的意思......


一般无效婚姻能离婚吗?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