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单位受贿罪情节严重有哪些?

  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受贿行为,并且达到了规定标准之后,那么会认定构成受贿罪。但如果此时是有国家单位或企事业单位实施了受贿行为的话,就不能以受贿罪定罪了,此时构成的应该是单位受贿罪,其中也有情节严重的规定,那到底单位受贿罪情节严重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单位受贿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单位受贿罪,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是法律规定,实际情况还要具体分析,影响量刑的因素很多。最好还是聘请有经验的律师办理。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罪以情节严重为必要条件。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单位受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刑事责任:
  
  (1)单位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单位受贿数额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强行索取财物的;致使国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单位受贿罪情节严重如何界定
  
  《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给国家和社会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3)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4)强行索取财物或多交受贿,数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
  
  (5)拒不交待罪行,积极转移、隐匿罪证,订立攻守同盟的。
  
  《刑法》中是早就已经作出了规定的。自然在情节严重的时候作出的处罚也是比较重的,而由于属于单位犯罪,因此具体处罚采取的也就是双罚制。要是对单位受贿罪的立案标准、追诉时效比较感兴趣的话,可以上网站进行详细了解。
  
  
总结: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受贿行为,并且达到了规定标准之后,那么会认定构成受贿罪。但如果此时是有国家单位或企事业单位实施了受贿行为的话,就不能以受...#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我国《民法典》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我国《民法典》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


·醉酒驾驶营运车辆怎么样处罚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


·被告不同意司法鉴定应该怎么办?
      在现代社会,您对于司法鉴定应该是不陌生了,司法鉴定是因为案件的需要,对于一些事情进行专业的判断的过程。在现实生活中,很多被告是不同意司法鉴定结论的,那么,被告不同意司法鉴定应该怎么......


·异地违章如何交罚款
      本人去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因各地的处罚方式不同,请注意要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或复印件前往。这种处理方法是目前最常见的处理办法,其弊端是手续繁琐、过程复杂。二、通过异地朋友代办......


·招摇撞骗的目的是什么?
      招摇撞骗的目的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招摇撞骗罪是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本罪......


·三方协议复印空白的有效吗?
      三方协议复印空白的有效吗三方协议是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之间就学生就业方向签订的一种协议,由三方共同签署后生效。对签约的三方都有约束力。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经过双向选择达成就业意......


单位受贿罪情节严重有哪些?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