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非法集资的形式不包括哪些?

  集资是我国通过一些依法经营和监管的机构吸收社会富裕资产的行为,这样有利于防止金融市场的风险,但是有人利用了我国集资的这一行为,通过不正当的途径非法集资诈骗钱财。非法集资影响到了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非法集资的形式不包括哪些?
  
  一、非法集资的形式不包括哪些?
  
  什么是非法集资 其特点是: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二、非法集资主要有哪几种??
  
  根据《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的相关规定,“非法集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
  
  
  (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
  
  
  (6)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7)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怎样识别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的形式多样,隐蔽性和欺骗性越来越强,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有关部门建议:
  
  
  1、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
  
  
  2、要结合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是否承诺回报,非法集资行为一般具有许诺一定比例集资回报的特点。
  
  
  3、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投资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这巨大风险。
  
  
  4、要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
  
  
  非法集资的形式不包括哪些?非法集资的涉及范围很广,非法集资的罪犯采取的手段也多种多样,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要提高警惕,千万不要被别有用心的人所骗。非法集资和合法集资的最主要区别在于集资行为是否获得了相关部门的批准。
  
  集资是我国通过一些依法经营和监管的机构吸收社会富裕资产的行为,这样有利于防止金融市场的风险,但是有人利用了我国集资的这一行为,通过不正当的途径非法集资诈骗钱财。非法集资影响到了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非法集资的形式不包括哪些?
  
  
  非法集资的涉及范围很广,非法集资的罪犯采取的手段也多种多样,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要提高警惕,千万不要被别有用心的人所骗。非法集资和合法集资的最主要区别在于集资行为是否获得了相关部门的批准。
  
  
总结:集资是我国通过一些依法经营和监管的机构吸收社会富裕资产的行为,这样有利于防止金融市场的风险,但是有人利用了我国集资的这一行为,通过不正当的途...#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合同到期不续签流程
      合同到期不续签流程一、流程步骤合同到期,员工本人不予续签。那么员工和单位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解除。办理流程:1、单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合同到期,确定员工是否续签合同。劳......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是怎样的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是怎样的在进行缴纳增值税的时候,纳税的群体是可以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他们的缴纳的标准是有一定的差异的。那么,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是什么样的呢?增......


·烟台抚养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烟台抚养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


·犯罪中止免除处罚什么意思?
      犯罪中止免除处罚什么意思?我国刑法将故意犯罪停止形态分为犯罪既遂、犯罪未遂、犯罪预备、犯罪中止四种具体形态。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


·离婚之后子女归谁抚养比较好?
      离婚之后子女归谁抚养比较好?现在离婚率逐年攀高,导致越来越多的孩子生活在单亲家庭。很多孩子也因为家庭环境的骤然变化、经济水平的突然下降等各种原因,变成了很多人眼中的“坏孩子”。那父......


·没签劳动合同前能毁约吗?
      没签劳动合同前能毁约吗?没签劳动合同前能毁约,单位没有订立合同并没有缴纳保险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不需要提前30天,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保险并支付未签订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协商不成的,......


非法集资的形式不包括哪些?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