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医患协议书法律效益如何?

  医患协议书法律效益如何?
  
  医患纠纷一般情况下都是民事纠纷,在不严重的情况下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成功后需要签署一份医患协议书,上面需要有患者的所有继承人的签名,这样才能确保协议是有效的。签署成功后协议书就具有了法律效益,医患协议书法律效益如何?
  
  
  一、医患协议书法律效益如何?
  
  
  医患协商是争议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为双方的争议寻求解决方案的行为。协商是任何民事纠纷得以解决的重要、有效、快速的途径。医疗纠纷属于民事纠纷的范畴,当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医患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自行解决争议,这一途径比较常用,它可以快捷、有效地化解争议。
  
  医患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医疗纠纷的处理签署协议书时,应注意签订协议的主体要与上述主体相一致,患者的所有继承人均应签署,才可确保协议的有效性。否则,可能出现协议书主体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而无效,或者未签字的法定继承人向医疗机构主张权利的情况。“医患协议书”有无法律效力,应根据其内容具体分析。
  
  “医患协议书”可分以下几种:
  
  (一)医患赔偿协议
  
  医患赔偿协议是指发生医疗纠纷后,就医方对患方的赔偿问题签订协议。这种诉讼外就和解或曰“私了”的方式法律通常并不禁止,但应注意的是:
  
  1、该种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包括:不得以这种方式了结构成刑事犯罪如医疗事故罪的医疗纠纷;赔偿数额上不能显失公平。
  
  2、即使签了这种协议,也不能剥夺患方就同一问题以后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权利。
  
  (二)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
  
  实施手术或复杂的临床检查前,需要由患者或家属或患者所在单位在医疗方已拟好的“同意书”上签字。笔者认为核种“同意书”的意义有两个方面:
  
  1、患方签字后,表明医方实施手术、麻醉符合卫生法规规定的程序,即从等距离意义上表明医疗行为合法。
  
  2、患方签字后,表明患方对该医疗措施的固有创伤及可能发生的医疗意外已经知晓,如确系医疗意外致使病人身体损害医疗方不承担法律责任。但该“同意书”不能免除医疗方的过失赔偿责任,医疗方不能认为只要患方在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上签了字,医方就可免除一切法律责任。
  
  (三)医方通过与患方签订协议免除法定义务
  
  这种协议内容违法,是无效的,理由很简单:医方在医疗过程的业务注意义务是由法律、法规、规章、医疗操作规则明确规定的,是一种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根本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变更或免除。
  
  (四)医患“私了”协议
  
  所谓“私了”是民间的一种提法而已,它指的是医患双方在发生医疗损害事件后,未经法院或仲裁机关仲裁,而是双方互谅互让、平等协商对医疗损害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部分达成和解的合意,并签订书面协议。其法律依据有: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6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据此可见,当医患双方发生任何医疗损害民事赔偿争议(包括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和非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后有权进行协商解决,“协商”即造就了所谓“私了”的民事赔偿协议的合法来源。
  
  根据《民法通则》与《合同法》规定,平等主体间为了设立、变更或终止双方民事法律关系之目的经过要约和承诺而达成合意,即为赔偿协议。从法律上说,医患赔偿协议属于民事合同的一种。同时,《合同法》还规定,赔偿协议一经签订,除非有无效或可变更可撤销的法定情形外,即受法律保护。因此医患赔偿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医患协议书有四种:医患赔偿协议、手术同意书和麻醉同意书、医方通过与患方签订协议免除法定义务、医患“私了”协议。医患问题在协商时遵循的原则是双方平等自愿,本着这一原则签署的协议书有无法律效益也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具体可以参考上文。
  
  
总结:医患协议书法律效益如何?医患纠纷一般情况下都是民事纠纷,在不严重的情况下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成功后需要签署一份医患协议书,上面需要有患者的所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期满是否需要支付补偿?
      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期满是否需要支付补偿?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期满是需要支付补偿,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


·关于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内容?
      关于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内容有哪些一、关于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内容有哪些关于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内容有以下几点: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


·离婚纠纷孩子在男方那如果争夺抚养权会成功吗?
      离婚纠纷孩子在男方那如果争夺抚养权会成功吗?一、离婚纠纷孩子在男方那如果争夺抚养权会成功吗?婚姻法没人规定孩子到多大男方才能争取抚养权,婚姻只是规定在哺乳期内的,抚养权一般是由女......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


·公司法董事监事人数具体应该有多少
      公司法董事监事人数具体应该有多少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一般公司都会设立监事会来监督公司的运营操作。这么做一方面试有关规定的要求,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公司能够更好的发展下去。很多的监事会......


·江西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在交通事故赔偿中,有一种比较特殊的赔偿形式,那就是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死亡赔偿的对象是受害人家属,目前我国各地赔偿标准不一,那么江西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下面我们通过我......


医患协议书法律效益如何?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