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我国一些城市的郊区,农民在集体土地上修建房屋,用于出售和出

  在我国一些城市的郊区,农民在集体土地上修建房屋,用于出售和出租,这样的房子没有房产证,属于小产权房的一种。即使是没有产权,但是因为其价格便宜,仍然会吸引大量的人群购买。目前,国家并未承认小产权房的合法性,那么,要取缔小产权房吗?下面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要取缔小产权房吗?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有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也就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乡产权房是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的。其转让或销售的对象是有限制的,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是可以转让、置换。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小产权房”是占用集体土地搞建设,并向集体组织以外的成员销售的商品住宅。国家法律已明确,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农村宅基地建房,也不得购买“小产权房”。国家要求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确权发证,但对“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允许确权发证。
  二、购买小产权房的风险是什么?
  小产权房通常是指在中国农村和城市郊区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用于销售的住房。由于集体土地在使用权转让时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因此这类住房无法得到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购买小产权房者相关权益很难得到保障,一旦发生相关纠纷,小产权房甚至都不受法律保护。由于小产权房并被未纳入商品房交易体系,因此房地产调控政策对于小产权房一直是空白,也使得一些潜在客户转投小产权房市场,但这并不意味建议置业者选择小产权房。小产权房虽然便宜,但在合法性、房屋质量、价格优势、周边配套等方面有很明显的弊端。房贷利率的收紧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小产权房市场的交投活跃,但小产权房因受到法律与政策限制,存在严重风险,因此置业者在购买小产权房应该谨慎。如果暂时买不起商品房可先租房后买房,以避免受到不必要的损失。通过这篇文章,您应该对要取缔小产权房吗这个说法有了点眉目。目前,小产权房没有得到法律保护,还处于灰色地带,政府部门也不鼓励,也没用明确表示要取缔。可能在相当长时间内,小产权房还是会存在的。这里我们提醒准备买房的人们,最好不好购买小产权房,因为这个产权得不到保障的话,以后发生纠纷都很难维权。
  
  
  
总结:在我国一些城市的郊区,农民在集体土地上修建房屋,用于出售和出租,这样的房子没有房产证,属于小产权房的一种。即使是没有产权,但是因为其价格便宜...#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协议签署履行后发现伤残的能再索赔吗?
      协议签署履行后发现伤残的能再索赔吗?一、协议签署履行后发现伤残的,能再索赔吗?首先,如果当事人调解时,已将可能出现残疾的因素考虑在内,或赔偿范围已涵盖将来可能发生的费用项目,受害......


·产品责任纠纷官司如何打
      产品责任纠纷官司如何打一、产品责任纠纷官司如何打1、先确定去哪个法院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关于“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


·一、遗嘱中几个继承人能更改遗嘱吗?
      一、遗嘱中几个继承人能更改遗嘱吗?遗嘱中的几个继承人不能更改遗嘱更改遗嘱,只有订立遗嘱本人才有权利进行遗嘱的更改。公民变更遗嘱,只能由遗嘱人本人亲自进行,其他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


·信用卡诈骗罪撤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在信用卡诈骗类的经济犯罪当中,根据有关部门的调查显示恶意透支的这种情形比较多,现在想要申办信用卡的话各大银行的要求都是非常严格的了,这是因为以前有些无业游民,甚至经济状况收入特别不......


·一、 已婚男和离婚女在一起是重婚罪吗?
      一、已婚男和离婚女在一起是重婚罪吗?已婚男和离婚女以公开的夫妻身份一起生活是构成了事实重婚的,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


·高速征地补偿租地的内容有哪些
      高速征地补偿租地的内容有哪些《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


在我国一些城市的郊区,农民在集体土地上修建房屋,用于出售和出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