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法典的规定非法人组织权利有哪些

  民法典的规定非法人组织权利有哪些?
  
  法人就是一个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也是我够的相关法规规定的法人,企业法人承担着处理企业民事活动的责任同时也要行使一定的全力,可以说法人对于公司的正常运营有很重要的作用,保障公司的正常发展,那非法人组织权利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 ?民法典的规定非法人组织权利有哪些?
  
  1、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2、非法人组织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登记。
  
  设立非法人组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3、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4、非法人组织可以确定一人或者数人代表该组织从事民事活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法人组织解散:
  
  (1)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出资人或者设立人决定解散;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6、非法人组织解散的,应当依法进行清算。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零二条??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第一百零三条??非法人组织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登记。
  
  设立非法人组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零四条??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零五条??非法人组织可以确定一人或者数人代表该组织从事民事活动。
  
  第一百零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法人组织解散:
  
  (一)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出资人或者设立人决定解散;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零七条??非法人组织解散的,应当依法进行清算。
  
  第一百零八条??非法人组织除适用本章规定外,参照适用本编第三章第一节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责
  
  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
  
  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公司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公司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作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行使职权。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厂长、经理担任,也可以由董事长、理事长担任,这主要看法律或章程如何规定。
  
  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权利。法定代表人在企业内部负责组织和领导生产经营活动;对外代表企业,全权处理一切民事活动。
  
  法定代表人的权力,是由法人赋予的,法人对法定代表人的正常活动承担民事责任。但是代表人的行为超出法人授予的权利范围,法人就可能为其承担责任。
  
  三、法人的成立条件
  
  1. 依法成立
  
  (1)法人组织的设立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包括它的组织机构、设立方式、经营范围和方式等必须合法。
  
  (2)法人成立的审核和登记程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2. 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法人拥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这是法人开展活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也是法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和保障。所谓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一般而言,“财产”是对企业法人的要求,“经费”则是针对非企业法人而言的。
  
  3.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法人的名称是其拥有独立人格的标志,也是区别于不同法人的标志,法人的名称权是财产性的权利,除了享有专用权之外,还可以转让、出卖。
  
  法人的组织机构是对内管理法人事务和对外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机构总称,也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同类别的法人,其组织机构设置也不尽相同。法人的组织机构通常包括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
  
  对于对法人的管理相关法规中有详细的说明,我国民法通则对法人作出了规定,其中在其他法规中也有所提及,起目的就是在限制管理法人,确保公司的正常发展。
  
  
总结:民法典的规定非法人组织权利有哪些?法人就是一个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也是我够的相关法规规定的法人,企业法人承担着处理企业民事活动的责任同时也要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代位继承的含义及其应具备什么条件?
      代位继承的含义及其应具备什么条件?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是否属于知识产权 ?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是否属于知识产权?一、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是否属于知识产权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本质上属于合同纠纷,根据考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原则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


·南京醉驾二审的结果最近已经公布
      南京醉驾二审的结果最近已经公布,醉驾者受到了严惩。对于这个结果,很多的驾车司机可能会为醉驾者喊冤。毕竟出门赴宴,难免要喝点白酒祝幸,这几乎成了一种传统。那么,法律上是如何规定醉驾的......


·离婚事实婚姻需要办理离婚证吗
      离婚事实婚姻需要办理离婚证吗?事实婚姻一般是不需要办理离婚证的,事实婚姻要想离婚时享有合法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必须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否则,只按一般的同居关系予以解除。这样就办理不了离婚......


·需要支付同居期间孩子抚养费吗
      现代社会,很多的年轻人思想开放、生活随性,他们奉行的是不结婚主义。于是,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了很多人没有领结婚证就以夫妻的名义生活在一起的现象,也就是同居,同居期间会出现一些法律上的......


·交通事故中,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方式?
      残疾赔偿金是指由于相当严重程度的人身损害,致使受害人身体残疾或者丧失劳动能力而导致其收入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在此种情况下给予受害人一定数额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2.计算方式:残......


民法典的规定非法人组织权利有哪些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