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是公司法人被告妻子会被告吗
丈夫是公司法人被告妻子会被告吗?
丈夫是公司法人被告妻子会被告吗?公司法人个人有危害公司利益行为的,应按各项法律规定处罚其本人。若是有挪用公司资金用于家庭成员消费等行为的,该成员知情不报或参与犯罪、同为共犯的,按规定处理,若是该成员毫不知情,不属于犯罪。以下是共犯定义和法人部分违规行为应承担的责任,其他部分行为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处罚:
一、刑法法规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本条是关于共同犯罪定义的规定。本条分为两款。
二、关于什么是共同犯罪的规定
(一)根据本款的规定,共同犯罪应当具备以下两个特征
共同犯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
共同犯罪必须是共同故意犯罪。所谓“共同故意犯罪”,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几个犯罪人必须有共同故意。这里有两层意思:一是几个犯罪人对自己实施的危害行为都持故意的心理状态,即几个犯罪人都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希望或者有意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二是几个犯罪人相互明知,即几个犯罪人都认识到自己和其他行为人在共同进行某一犯罪活动。这两方面的统一,就形成了犯罪人的共同故意。
(2)几个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所谓共同的犯罪行为,是指各个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具有共同性。即犯罪人各自的犯罪行为都是在他们的共同故意支配下,围绕共同的犯罪对象,实现共同的犯罪目的而实施的;各个共同犯罪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都同危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是完成统一犯罪活动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3)共同犯罪具有共同的犯罪客体。即共同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必须指向同一犯罪客体,这是共同犯罪的成立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和共同的犯罪行为的必然要求。
(二)关于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及对其如何处罚的规定
这是对共同犯罪概念的重要补充。本款规定了两层意思:
1、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即二人以上由过失造成同一危害结果的,不以共同犯罪定罪处刑。这是从另一个角度进一步说明了什么是共同犯罪。
2、二人以上由过失造成危害结果,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即按照行为人各自的罪责分别处罚,而不以共同犯罪论处。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故意或过错,造成公司利益受损,应向本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典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因严重失职或与合同相对人串通签订、履行合同,损害本公司产生的赔偿责任。
由于法定代表人属于并且通常又具有股东身份,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发起人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规定,则应向本公司或其他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常见情形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或发起人,未履行按期足额缴纳出资义务的,除应当向本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或按照发起人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利用与其他单位的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损害公司的,应当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5、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的自有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
1、挪用公司资金;
2、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4、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5、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6、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三、行政及刑事责任
行政责任,是指违反相应法律规定受到行政机关处罚等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刑事责任,是指违反刑法相关法律规定,应承担刑罚的刑事责任。
四、行政及刑事责任交叉的情形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公司承担责任外,对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可被处以行政处分(通常为国有企业)、罚款,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公司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特定经营活动,非法经营的;
2、公司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股东或公司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公司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公司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变更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要看具体情况,若妻子一方作为犯罪的参与人,应负法律责任。共同犯罪是指两人的犯罪行为相辅相成,目的相同,若过失犯罪,另有规定。公司法人滥用职权、挪用资金、擅自使用和处理公司财产的都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有疑问和法律纠纷可咨询的专业律师。
总结:丈夫是公司法人被告妻子会被告吗?丈夫是公司法人被告妻子会被告吗?公司法人个人有危害公司利益行为的,应按各项法律规定处罚其本人。若是有挪用公司...#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反担保是什么究竟是意思呢?
反担保我们也可叫做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通常是为了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的权利而设定的担保。同时也是为了担保债权实现而采取的法律措施。在一定程度上能保护借入人。那么,反担保与担保有......
·对征地补偿标准不服怎么办
对征地补偿标准不服怎么办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每两年调整一次。上次是2011年12月31日调整,2012年1月1日施行。2012年11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
·因重婚导致婚姻无效的处理财产是按夫妻共同财产平分吗
因重婚导致婚姻无效的处理财产是按夫妻共同财产平分吗一、因重婚导致婚姻无效的处理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平分吗?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处理。首先要分清哪些是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归各自......
·绑架罪加重情节是什么
《刑法》中规定的很多犯罪其实都是有加重情节的,如果满足了加重情节的规定,那么对行为人的处罚就会相应的加重。当然,不同犯罪的加重情节不同,那么绑架罪加重情节具体是什么呢?请阅读下文进行......
·2023肇事逃逸怎么解决?
肇事逃逸怎么解决?肇事逃逸一般需要交给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来处理,根据《刑法解释》第3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
·夫妻债务离婚需要一起承担吗?
夫妻债务离婚需要一起承担吗?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
丈夫是公司法人被告妻子会被告吗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