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房屋的建筑施工应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来承接。在我国,建筑单位

  房屋的建筑施工应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来承接。在我国,建筑单位会根据一定的标准进行评级,一级到三级企业各自可以承接的建筑施工项目范围是不同的。那一级企业房屋建筑施工承包范围有哪些?我们在以下文章中提供了相关内容,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一级企业房屋建筑施工承包范围有哪些?
  
  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下.
  
  (1)40层及以下、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24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二、一级企业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 28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 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 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 单跨跨度30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 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6) 单项建安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 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0人。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亿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建筑高度不得超过240米,对于建筑面积也有一定的要求。建筑单位评级标准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从一级到三级,一级企业为最高等级企业,它可以承接的建筑施工难度最大。建筑单位的评级一般是根据该单位的注册资本、人才情况进行。
  
  
总结:房屋的建筑施工应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来承接。在我国,建筑单位会根据一定的标准进行评级,一级到三级企业各自可以承接的建筑施工项目范围是不同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房屋过户需要费用标准
      应交纳的手续费有:契税、印花税、交易费、地图费、权属登记费和证据费。具体需要多少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定,包括看房屋位置、大小等。一、买方应支付税费:1、物业转让契税:5%(144平方米以上为......


·公司合并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合并手续主要有以下几点:(1)合并公司股东会分别作出合并决议;(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3)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4)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5)自作出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


·怎么判断婚姻是否受胁迫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婚姻自由的原则,任何受胁迫的婚姻都是可撤销的。一方受胁迫与另一方登记结婚后,可以通过提交相应的证据来撤销婚姻关系。那么,现实中,当事人该怎么判断婚姻是否受胁迫呢......


·人身保险合同生效条件是
      人身保险合同生效条件是为了减少意外发生对自身带来的经济冲击,现在购买人身保险的人越来越多,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就更需要了解人身保险的相关法律知识。接下来,我们会就“人身保险合同生效......


·租赁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有补偿吗
      租赁合同是指一方出租,一方租用的形式合同。主要是对双方租受的标的物的一种保护机制,这类合同都有一定期限进行相应的规定出租物品的使用时间。那租赁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有补偿吗,下面我们就......


·诽谤怎么取证?
      诽谤怎么取证?诽谤怎么取证??取证的方式和种类:书证、物证、证人证言、音像制品及视听资料等。符合情节严重的要件就可以起诉。犯诽谤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房屋的建筑施工应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来承接。在我国,建筑单位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