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起诉离婚双方必须到场吗?起诉离婚向哪起诉

  很多时候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往往都是因为夫妻在一些事项上无法协商一致,甚至还有可能产生了争议,此时就只能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了。而在打离婚官司的时候,大部分时候双方都是出庭的,那这法律上面要求起诉离婚双方必须到场吗?下文中我们告诉你具体答案。
  一、起诉离婚双方必须到场吗
  离婚诉讼需要双方亲自到场。离婚诉讼属于身份关系。通常开庭时双方都需要到场。建议双方到场,这样能够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庭审时双方一般均需到场,到法院起诉时不需要都到场,你本人或者委托律师去就行。双方要在国内办理离婚手续。如果起诉的话,可以向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案件当事人最好是到庭,原则上要本人到场,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委托律师,需出具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离婚起诉状和其他材料。起诉状、委托书、意见书须经我驻外使领馆公证。协议离婚需要本人到场。
  二、起诉离婚向哪起诉
  诉讼法院的管辖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选择受理诉讼法院地及受理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涉外离婚诉讼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或户籍地进行起诉)。我国的离婚方式分为了两种,包括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然而一般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由于需要了解清楚双方是否是真实意愿想要离婚,因此必须要当事人到场才行。但在诉讼离婚中,情况就有可能比较复杂了。至于此时起诉离婚双方必须到场吗,法律中没有作出强制性要求,但原则上还是需要双方都出庭的。
  
  
  
总结:很多时候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往往都是因为夫妻在一些事项上无法协商一致,甚至还有可能产生了争议,此时就只能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了。而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离婚后三年能追讨财产吗
      离婚后三年能追讨财产吗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取保候审会不会判实刑?
      在现实生活中,除了直接犯罪会依法受到处置外,还有一种罪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掩饰隐瞒犯罪顾名思义就是明明知道别人有违法行为,却以各种理由阻挠国家有关人员的活动或者帮助犯罪分子销赃、......


·刑事诉讼法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一、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二人以上犯罪主体。“二”人以上的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犯罪主体与单位犯罪主体。自然人犯罪主体,是......


·什么是司法强拆?申请司法强拆的条件有哪些?
      什么是司法强拆?申请司法强拆的条件有哪些?司法强拆是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


·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区别
      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区别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区别(一)从责任的性质上看无过错责任不具有对违法行为的制裁性,而在于对受害人提供补偿,补偿功能是它的一个很重要的法律特征(见......


·自然资源局的职责范围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草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省、......


起诉离婚双方必须到场吗?起诉离婚向哪起诉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